婚后公婆出資購房算是借錢還是贈與

導讀:
莞城的徐女士目前正與丈夫處于婚姻糾紛狀態。5年前,徐女士與丈夫婚姻登記之后,其公婆支付40萬元的首期款幫助徐女士夫妻購房,按揭款由徐女士夫妻償還,公婆當時表示這筆錢屬于贈予性質,無須歸還。但是現在面臨兒媳鬧離婚,公婆又改口說當年的購房款是出借給小兩口的,需要歸還,徐女士至少歸還其中一半即20萬元以及利息。按照公序良俗,父母給子女買房,一般不會與子女簽訂書面房屋贈予合同。綜合來看,徐女士不應該償還公婆當初的購房款項。那么婚后公婆出資購房算是借錢還是贈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莞城的徐女士目前正與丈夫處于婚姻糾紛狀態。5年前,徐女士與丈夫婚姻登記之后,其公婆支付40萬元的首期款幫助徐女士夫妻購房,按揭款由徐女士夫妻償還,公婆當時表示這筆錢屬于贈予性質,無須歸還。但是現在面臨兒媳鬧離婚,公婆又改口說當年的購房款是出借給小兩口的,需要歸還,徐女士至少歸還其中一半即20萬元以及利息。按照公序良俗,父母給子女買房,一般不會與子女簽訂書面房屋贈予合同。綜合來看,徐女士不應該償還公婆當初的購房款項。關于婚后公婆出資購房算是借錢還是贈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莞城的徐女士目前正與丈夫處于婚姻糾紛狀態。5年前,徐女士與丈夫婚姻登記之后,其公婆支付40萬元的首期款幫助徐女士夫妻購房,按揭款由徐女士夫妻償還,公婆當時表示這筆錢屬于贈予性質,無須歸還。但是現在面臨兒媳鬧離婚,公婆又改口說當年的購房款是出借給小兩口的,需要歸還,徐女士至少歸還其中一半即20萬元以及利息。徐女士問:房屋自己理應分得一半產權,但是公婆的出資屬于什么性質?自己是否有義務償還一半以及利息?
律師分析:
由于當時沒有簽訂借款協議,且房產證明登記在徐女士夫妻名下。按照公序良俗,父母給子女買房,一般不會與子女簽訂書面房屋贈予合同。根據慣有判例,法官通常會認為,父母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單獨贈予給子女,屬于子女的婚前個人房產。將房屋產權登記在兒子、兒媳雙方名下的,視為對雙方的贈予,屬于雙方的共同房產。綜合來看,徐女士不應該償還公婆當初的購房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