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當事人法律有什么規定

導讀: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那么借款合同的當事人法律有什么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關于借款合同的當事人法律有什么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合同的當事人應依哪些規定履行合同?
《民法典》規定: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