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無因管理中的必要費用

導讀:
如何界定無因管理中的必要費用在無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報酬,但有權要求本人承擔下列費用:1、償還管理人管理事務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及其利息。無因管理之債發生后,管理人享有請求本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的債權,本人負有償還該項費用的債務。無因管理之債的產生是基于法律規定,而非當事人意思。如果管理人與本人之間有管理事務的協議,或法律規定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務的義務,比如,甲應邀為乙修理房屋,或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為無行為能力人購置衣物,均不構成無因管理。只有在既無當事人的協議又無法定義務時,管理人對他人事務的管理才是無因管理。那么如何界定無因管理中的必要費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界定無因管理中的必要費用在無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報酬,但有權要求本人承擔下列費用:1、償還管理人管理事務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及其利息。無因管理之債發生后,管理人享有請求本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的債權,本人負有償還該項費用的債務。無因管理之債的產生是基于法律規定,而非當事人意思。如果管理人與本人之間有管理事務的協議,或法律規定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務的義務,比如,甲應邀為乙修理房屋,或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為無行為能力人購置衣物,均不構成無因管理。只有在既無當事人的協議又無法定義務時,管理人對他人事務的管理才是無因管理。關于如何界定無因管理中的必要費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界定無因管理中的必要費用
在無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報酬,但有權要求本人承擔下列費用:1、償還管理人管理事務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現為直接的支出費用。2、管理人為本人負擔必要的債務時,本人應清償該債務。3、管理人因管理事務而遭受損失時,本人負責賠償。如在滅火過程中導致管理人的西-服燒毀。
無因管理是什么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損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僅為他人),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法律事實。管理他人事務的人,為管理人;事務被管理的人,為本人。無因管理之債發生后,管理人享有請求本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的債權,本人負有償還該項費用的債務。無因管理是一種法律事實,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無因管理之債的產生是基于法律規定,而非當事人意思。
無因管理有三個法律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