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怎樣認定是借款還是不當得利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沒有簽訂借款合同的補救措施1、爭取與對方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書借貸雙方簽訂還款協議書,主要就還款事項協商好。請了解情況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書面證實材料或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證人必須與雙方當事人無利害關系。那么民法典中怎樣認定是借款還是不當得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沒有簽訂借款合同的補救措施1、爭取與對方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書借貸雙方簽訂還款協議書,主要就還款事項協商好。請了解情況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書面證實材料或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證人必須與雙方當事人無利害關系。關于民法典中怎樣認定是借款還是不當得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怎樣認定是借款還是不當得利
借款和不當利息區別是比較大的,借款是基于雙方協商,出借人出借款項,借款人到期后償還本金和利息的一種法律關系。而不當得利是侵權行為,不是基于協商而形成的法律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債權的定義】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第一百二十二條【不當得利】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未簽借款合同,哪些材料可以作為債權憑證
沒有簽訂借款合同,這些也可以作為借貸憑證
1、收據。
2、借條。
3、欠條。
4、匯款憑證。如匯款單、銀漢匯款記錄,可以證明匯款事實,但不一定能作為債權憑證,具體由法院判斷。
沒有簽訂借款合同的補救措施
1、爭取與對方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書
借貸雙方簽訂還款協議書,主要就還款事項協商好。還款協議書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借貸雙方的身份信息;
(2)還款內容,如還款金額、還款期限、利率;
(3)讓借款人提供擔保,或者第三人作為保證人,都需要訂立條款;
(4)雙方的義務;
(5)違約責任;
(6)雙方簽名、日期。
2、搜集上述講到的證明借貸關系的證據。
此外,實踐中還可以積極從以下方面的證據來佐證:
(1)找證人證明借貸關系存在。
請了解情況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書面證實材料或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證人必須與雙方當事人無利害關系。
(2)錄音證明借貸事實。
(3)保留的借錢聊天記錄、支付寶轉賬記錄等電子數據。
(4)保留的銀行轉賬憑單。
凡是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相關客觀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證據,如書證、物證、影視證據、電子證據、證人證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