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怎樣認定債權人騙擔保人

導讀:
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合同發生糾紛,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應當由保證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那么民法典怎樣認定債權人騙擔保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合同發生糾紛,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應當由保證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關于民法典怎樣認定債權人騙擔保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怎樣認定債權人騙擔保人
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串通,通過欺詐、欺騙等的方式,騙取擔保人的擔保,就可以認定債權人騙擔保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受第三人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二、怎么確定擔保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
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可以約定與合同有聯系的地點的法院管轄;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1、保證合同被告住所地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依經常居住地確定管轄。保證合同的被告住所地也是按照上述的規定來確定。
2、保證合同履行地
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應當根據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合同發生糾紛,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應當由保證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主合同和保證合同選擇管轄的法院不一致的,應當根據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