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賠償協議有效嗎

導讀:
卜某住院治療期間,委托其妻子李某與韓某協商簽訂了賠償協議。肇事一方欲毀約被訴卜某治愈出院后,要求韓某依照雙方簽訂的賠償協議約定的內容,支付損害賠償費用8000元,但韓某卻拒絕支付賠償款。法院審理認為,卜某與韓某就交通事故賠償一事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簽訂關于賠償事宜的協議書,該協議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故該協議書自簽訂時起,即發生法律效力,天水市公安交警支隊是否主持調解、參與協商,均不影響該協議書效力,該協議合法有效。那么交通肇事罪賠償協議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卜某住院治療期間,委托其妻子李某與韓某協商簽訂了賠償協議。肇事一方欲毀約被訴卜某治愈出院后,要求韓某依照雙方簽訂的賠償協議約定的內容,支付損害賠償費用8000元,但韓某卻拒絕支付賠償款。法院審理認為,卜某與韓某就交通事故賠償一事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簽訂關于賠償事宜的協議書,該協議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故該協議書自簽訂時起,即發生法律效力,天水市公安交警支隊是否主持調解、參與協商,均不影響該協議書效力,該協議合法有效。關于交通肇事罪賠償協議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賠償協議有效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
交通事故雙方簽賠償協議
2014年7月4日,韓某駕駛重型貨車,與騎電動助力車的卜某相撞致其受傷,電動助力車受損,韓某隨即將卜某送至醫院住院治療。該事故經天水市公安交警支隊認定,韓某承擔本次事故全部責任,卜某不承擔責任。卜某住院治療期間,委托其妻子李某與韓某協商簽訂了賠償協議。協議書約定:卜某住院檢查治療費4300元由韓某承擔;由韓某賠付卜某后續治療費及各項損害賠償費共計8000元;卜某受損車輛由韓某承擔維修費,其余費用各自承擔。卜某住院治療16天,韓某支付了卜某住院期間的醫療費4185.63元及車輛修理費1500元。
肇事一方欲毀約被訴
卜某治愈出院后,要求韓某依照雙方簽訂的賠償協議約定的內容,支付損害賠償費用8000元,但韓某卻拒絕支付賠償款。卜某隨即起訴至法院,要求韓某履行協議,支付賠償款。
案件審理期間,韓某提出,協議書是雙方自行協商,并非在天水市公安交警支隊主持下簽訂,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卜某要求的后續治療費及各項損害賠償的費用數額過高顯失公平,主張部分撤銷協議。卜某則認為,賠償協議是雙方自愿協商簽訂的,韓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其行為承擔相應的后果。
法院審理認為,卜某與韓某就交通事故賠償一事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簽訂關于賠償事宜的協議書,該協議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故該協議書自簽訂時起,即發生法律效力,天水市公安交警支隊是否主持調解、參與協商,均不影響該協議書效力,該協議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