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交通事故的賠償協議應注意哪些問題

導讀:
標明賠償金額、日期等信息。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交通事故自愿達成的賠償協議有沒有效 自愿達成的賠償協議應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應當自覺履行。
一、簽訂交通事故的賠償協議應注意哪些問題
1、如果支付給對方賠償金,應當詳細列明該賠償金包括的項目;通事故賠償協議必須約定,賠償方支付了賠償金后,對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繼續要求賠償。標明賠償金額、日期等信息。
2、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交通事故自愿達成的賠償協議有沒有效
自愿達成的賠償協議應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應當自覺履行。法律行為是否有效,取決于:一是行為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三是內容是否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