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未離婚是否發生效力

導讀:
夫妻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未離婚是否發生效力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的附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因缺乏離婚這一前提和基礎而不應發生效力即使實際發生按照協議內容進行財產分割的事實亦不能認為所附協議離婚條件已成就。協議離婚條件主體要件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適當處理是指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那么夫妻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未離婚是否發生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未離婚是否發生效力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的附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因缺乏離婚這一前提和基礎而不應發生效力即使實際發生按照協議內容進行財產分割的事實亦不能認為所附協議離婚條件已成就。協議離婚條件主體要件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適當處理是指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關于夫妻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未離婚是否發生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未離婚是否發生效力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的附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因缺乏離婚這一前提和基礎而不應發生效力即使實際發生按照協議內容進行財產分割的事實亦不能認為所附協議離婚條件已成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4條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痹诒景钢须x婚協議系凌某與李某在婚姻關系存續達成的以離婚法律事實出現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該協議因缺乏離婚這一前提和基礎而不應發生效力。
協議離婚條件
主體要件
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
合意要件
要求雙方自愿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愿。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其他要件
必須具備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法定要件。適當處理是指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其中子女問題適當處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子女的姓氏是否改變等。財產問題包括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債務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并且以上條件也是離婚協議書所應當包含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