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財產分割協議,是否能作為訴訟離婚時財產分割的證據

導讀:
兩種財產分割協議,是否能作為訴訟離婚時財產分割的證據可以作為訴訟離婚時財產分割的證據。協議離婚時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訴訟離婚時是否能作為證據使用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有這樣的事發生雙方已經同意協議離婚并就財產分的割達成了協議。于是在財產分割時女方舉出原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作為分割財產的證據向男方主張元。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聰明的人士在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時會要求在婚內財產的歸屬上體現家務勞動的付出回報。那么兩種財產分割協議,是否能作為訴訟離婚時財產分割的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兩種財產分割協議,是否能作為訴訟離婚時財產分割的證據可以作為訴訟離婚時財產分割的證據。協議離婚時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訴訟離婚時是否能作為證據使用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有這樣的事發生雙方已經同意協議離婚并就財產分的割達成了協議。于是在財產分割時女方舉出原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作為分割財產的證據向男方主張元。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聰明的人士在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時會要求在婚內財產的歸屬上體現家務勞動的付出回報。關于兩種財產分割協議,是否能作為訴訟離婚時財產分割的證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兩種財產分割協議,是否能作為訴訟離婚時財產分割的證據
可以作為訴訟離婚時財產分割的證據。協議離婚時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訴訟離婚時是否能作為證據使用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有這樣的事發生
雙方已經同意協議離婚并就財產分的割達成了協議。如男方支付女方元。然因在某件事上雙方意見不一致。難取統一。以又走向了訴訟離婚的途徑。于是在財產分割時女方舉出原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作為分割財產的證據向男方主張元。
這份協議此時此刻是不能作為分割財產的訴訟證據使用的。
這份分割財產的協議有效是有條件的。即是個附條件的協議。是雙方在協議離婚時才能成立。雙方沒有達成最終協議離婚而是走向了訴訟離婚該協議就沒有生效。
現實生活中還有這樣這事情
雙方感情保鮮時達成了一份看似一開玩笑的好玩協議若一方變心提出離婚則支付給另一方元。或者是把家中的財產全給不變心的一方。
這份證據應該得到法庭的支持。同樣這是一份附期限的協議是在一方提出離婚這樣的法律事實發生時生效的協議。當雙方生活陡起風浪婚姻的小船不再揚帆法庭之上沒有變心的一方舉出這份證據作為分割財產的證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簽訂婚內財產協議的作用及效力
(一)對于婚內財產協議應該如何簽訂更好才具有法律效力。具體參照下文
1體現夫妻關愛
毋庸置疑婚內財產協議能夠最有效地承載結婚前的海誓山盟。如何信守一方對另一方的關愛呵護承諾婚內財產協議給伴侶提供了一個可行的表現方式。一份好的婚內財產協議猶如給車輛上了一份包括各類附加險的全險能夠讓駕乘者消除各種擔憂。
2體現個人價值
對于既希望享受兩性生活的愉悅又追求個性獨立品味人生價值的人士而言婚內財產協議同樣能夠提供最有效的保障。
3家務分工補償
如何消除對于家庭全身心付出到頭來一無所獲的顧慮婚內財產協議無疑能夠擔當此份角色。聰明的人士在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時會要求在婚內財產的歸屬上體現家務勞動的付出回報。
4財產分割便捷
雖說離婚是每一對伴侶最不愿面對的結局但與其事后爭個面紅耳赤還無法達成共識不如提前就做好相應的準備。把最壞的結局都想開了婚姻中的各類付出就有了保障。
5減少決策紛爭
有的說婚姻實際是男女雙方互相爭奪家庭主導權的拉鋸戰事先便對各類決策做好商定顯然能大大減少日后的紛爭。
(二)婚內財產協議三種無用約定
1財產歸子女
很多伴侶在作財產約定時會考慮日后子女的撫育問題會約定某一部分的財產歸子女所有。但在實際的生活中雖然做了此類財產約定但這些財產仍然是由父母掌控著。也即從法律上來看贈與沒有履行。當然沒有完成的贈與便不生效。實踐中此類無效約定屢見不鮮爭議較多當然均以無效認定而告終。
2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
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后共有但實際又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同樣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最終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
3誰提離婚誰無財產
“誰提離婚誰便凈身出戶”往往會成為婚內財產協議中的恩愛信諾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離婚的念頭一心一意地經營好婚姻。實際上此類約定往往會認為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