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協議離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財產是否合法

導讀:
我想向法院起訴要求靳某給我一定的“過錯”賠償或者再給我多分割一些財產。律師解答有關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離婚協議并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的就問題達成的協議屬于民事合同。離婚后一年內一方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經審理未發現離婚分割財產有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行為的對訴訟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依法予以駁回。”據此可知當你與靳某簽訂離婚協議時在財產分割問題上如果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問題當事人是不應該反悔的。因靳某長期在外與人非法同居導致你們夫婦離異你作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那么在上海市協議離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財產是否合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想向法院起訴要求靳某給我一定的“過錯”賠償或者再給我多分割一些財產。律師解答有關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離婚協議并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的就問題達成的協議屬于民事合同。離婚后一年內一方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經審理未發現離婚分割財產有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行為的對訴訟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依法予以駁回。”據此可知當你與靳某簽訂離婚協議時在財產分割問題上如果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問題當事人是不應該反悔的。因靳某長期在外與人非法同居導致你們夫婦離異你作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關于在上海市協議離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財產是否合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上海市后能否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我的前夫靳某是個包工頭長年在外有家不歸。先前我只認為是因為工作性質所致今年初才知道他是在外面另有一個家。事情敗露以后靳某破罐破摔提出給我5萬元錢就此分手并要求我不再追究他在外一事。我們就此達成協議后經民政部門辦理了。可是我現在后悔了覺得太便宜了他。我想向法院起訴要求靳某給我一定的“過錯”賠償或者再給我多分割一些財產。這樣的案件不知道法院是否受理?
律師解答
有關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離婚協議并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的就問題達成的協議屬于民事合同。離婚后一年內一方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經審理未發現離婚分割財產有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行為的對訴訟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依法予以駁回。”
據此可知當你與靳某簽訂離婚協議時在財產分割問題上如果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問題當事人是不應該反悔的。如果反悔了并就此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最終結果也只能是被駁回。換句話說只要離婚時的不是出于你的自愿而是你被欺詐脅迫或存在重大誤解那你就有權在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再說“過錯”賠償問題。因靳某長期在外與人非法同居導致你們夫婦離異你作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對于這項權利你作為當事人有權主張也有權放棄。從你與靳某所訂協議中有“不再追究他在外非法同居一事”這項內容看你似乎已經放棄了這項權利。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如今你再反過來追索賠償估計是很難得到法律支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