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過錯方賠償數額

導讀:
第二危害家庭的不良行為引起的離婚精神損害賠償額的確定。那么離婚過錯方賠償數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二危害家庭的不良行為引起的離婚精神損害賠償額的確定。關于離婚過錯方賠償數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過錯賠償金額怎么確定
第一婚外性行為引起的離婚精神損害賠償。
重婚是婚外性行為的一種。確定其精神損害賠償額首先應以夫妻共有財產總額作為參考系數并根據上述確定精神損害賠償額的原則來確定賠償額的份額或比例才能恰當與公平。其次如果夫妻共有財產如金錢等不足于賠償無過錯方損失或者其共有財產分割時過錯方所分得的財產如房屋等無法通過折價或抵償的方式賠償對方損失的則人民法院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來確定其賠償數額。以夫妻共有財產總額作為精神損害賠償系數并優先確定物質損害賠償額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第10條即根據侵權人過錯方承擔經濟能力和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精神又符合各個家庭的實際情況并便于法院的執行及無過錯方權利之實現使過錯方和無過錯方都切實感受到法律的功能與作用從而對各個婚姻家庭產生制約及規范性影響。當然如果過錯方給無過錯方造成的損害是巨大其所分得的共有財產無法再賠償其損失則另行確定其賠償額也在情理之中。
第二危害家庭的不良行為引起的離婚精神損害賠償額的確定。
危害家庭的不良行為有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因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過錯責任所應承擔的精神損害賠償額確定。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給無過錯方在精神上的損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錯亂之分等。相應地人民法院在確定其精神損害賠償時就應根據其傷害結果與程度以夫妻共有財產總額作為參考系數來確定無過錯方所應取得的賠償份額如夫妻共有財產總額不足于賠償的在精神損害賠償方面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確定方法另行確定。如無錯方把過錯方打成輕傷或重傷其肉體上的所遭到的致害并非就能導致無過錯方出現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錯亂等情形因此法院在確定其精神損害賠償額時可根據肉體上的損害程度與結果參照精神損害的賠償因素確定方法來確定其應得的數額。但如果兩者的損害是同時發生如無過錯方被打傷重并導致精神失常的則就應根據上述賠償額比例的方法來確定其整個損害賠償額。
二一方過錯導致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在離婚案件審理中常常有當事人會認為因夫妻一方有過錯(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導致夫妻離婚的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有過錯方就應當少分或者不分從而體現出對過錯一方的懲罰。對于離婚案件中因一方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在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法院直接裁判有過錯方少分財產第二種觀點認為無論是否存在過錯都平均分割共同財產。小編贊同第二種觀點認為因夫妻一方存在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不影響共同財產的平均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婚姻法對法院應準予離婚的情形進行了明確其中第(四)項“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當事人斷章取義的認為只要分居滿二年就判決離婚這種觀點與法律規定大相徑庭。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實施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笨梢娫谧罡呷嗣穹ㄔ?993年司法解釋中“照顧無過錯方”是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但是該解釋所依據的是1980年頒布實施的婚姻法隨著婚姻法的修正已廢止。2001年4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1980年婚姻法進行了修正修正后的婚姻法并沒有用“照顧無過錯方”的財產分割制度該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备鶕艘幎ㄔ诜蚱薰餐敭a分割時法院考慮的因素僅是子女權益和女方權益不涉及過錯或無過錯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