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任意撤銷

導讀:
贈與的撤銷包括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法律規定贈與的任意撤銷源于贈與是無償行為。因此對贈與的撤銷應當有所限制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贈與的財產已轉移其權利的如果贈與的財產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轉移其權利任意撤銷贈與僅限于未交付并未轉移其權利的部分以維護贈與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穩定。贈與合同訂立后經公證的贈與合同訂立后當事人交由公證部門公證表明其贈與意愿的表達已十分慎重因此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的法定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情形時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那么什么是任意撤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贈與的撤銷包括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法律規定贈與的任意撤銷源于贈與是無償行為。因此對贈與的撤銷應當有所限制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贈與的財產已轉移其權利的如果贈與的財產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轉移其權利任意撤銷贈與僅限于未交付并未轉移其權利的部分以維護贈與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穩定。贈與合同訂立后經公證的贈與合同訂立后當事人交由公證部門公證表明其贈與意愿的表達已十分慎重因此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的法定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情形時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關于什么是任意撤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近關于離婚分房產的問題被叫得很火也有人問如果沒有結婚僅僅是把房子送給對方了要分手的時候房子還能要回來嗎?
再或者父母把房子贈送給子女但是子女并不履行贍養義務。可贈與合同已經簽訂了這時候還能把房屋要回來嗎?
答案是肯定的!
你的房子雖然送人了還是可以要回來具體辦法就是撤銷贈與。贈與的撤銷包括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什么是任意撤銷?
贈與的任意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不再為贈與行為。
法律規定贈與的任意撤銷源于贈與是無償行為。即便贈與合同已經成立也還可以允許贈與人因自身的某種事由撤銷贈與這也是贈與合同與其他有償合同的顯著區別。
尤其是有的贈與合同的訂立是因一時情感因素而欠考慮如果絕對不允許贈與人撤銷則對贈與人太過苛刻也有失公允。
當然對于任意性不加限制則等同于贈與合同無任何約束力既對受贈人不公平也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對社會道德也是一種沖擊。
什么樣的情況下不允許任意撤銷贈與?
因此對贈與的撤銷應當有所限制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贈與的財產已轉移其權利的
如果贈與的財產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轉移其權利任意撤銷贈與僅限于未交付并未轉移其權利的部分以維護贈與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穩定。
贈與合同訂立后經公證的
贈與合同訂立后當事人交由公證部門公證表明其贈與意愿的表達已十分慎重因此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
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
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主要是指為了救災扶貧助學等目的或為了資助公共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等公共事業所為的贈與。此類贈與的公益性質決定了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
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由于當事人之間有著道義上的因素如果允許贈與人任意撤銷則與道義不符。
因此此兩類的贈與也不得由贈與人任意撤銷。不論當事人以何種形式訂立不論是否經過公證也不問贈與的財產是否已轉移其權利贈與人均不得任意撤銷。
什么是贈與的法定撤銷呢?
贈與的法定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情形時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的法定撤銷須依法律規定的事由只要具備法定事由不論贈與合同以何種形式訂立以至經過公證證明不論贈與的財產是否已交付也不論贈與是否屬于社會公益和道德義務性質享有撤銷權的人均可以撤銷贈與。
什么樣的情況下需要進行贈與的法定撤銷?
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
其要點一是受贈人實施的是嚴重侵害行為而不是輕微的一般的侵害行為二是受贈人侵害的是贈與人本人或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親友則不在此列。
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其要點在于一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二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能力而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如果受贈人沒有扶養能力或者喪失了扶養能力的不產生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
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其要點在于一是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負有一定的義務。二是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于受贈人。三是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也就是說在附義務的贈與中受贈人應當依約定履行其所負義務。在贈與人向受贈人交付了贈與的財產后受贈人如不依約履行其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撤銷贈與應特別注意期限問題
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為了盡早確定贈與關系的去留贈與人或者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應當依法及時行使撤銷權。
這一期間屬于除斥期間即法律對某種權利所預定的行使期間不存在中止中斷和延長的問題。撤銷權人如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不行使撤銷權的其撤銷權即歸于消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