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割按揭房的增值部分應當如何處理

導讀:
一般來講離婚時房屋價值較簽訂購房合同時的合同價值都有增值。離婚時夫妻雙方往往就一方在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增值部分如何處理發(fā)生糾紛。2001年1月公布征求廣大群眾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和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修正后的婚姻法亦均無“婚前財產的孳息”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規(guī)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會研究室在婚姻法實用問答中指出一方的婚前財產包括婚后所得的孳息均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那么離婚分割按揭房的增值部分應當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來講離婚時房屋價值較簽訂購房合同時的合同價值都有增值。離婚時夫妻雙方往往就一方在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增值部分如何處理發(fā)生糾紛。2001年1月公布征求廣大群眾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和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修正后的婚姻法亦均無“婚前財產的孳息”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規(guī)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會研究室在婚姻法實用問答中指出一方的婚前財產包括婚后所得的孳息均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關于離婚分割按揭房的增值部分應當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導讀夫妻一方在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認定為夫妻個人財產時該房屋到離婚時的增值部分如何處理?這是離婚案件中遇到的常見糾紛及難點。一般來講離婚時房屋價值較簽訂購房合同時的合同價值都有增值。房屋的增值從原因考慮有的是基于增加附加值的主觀因素如對房屋進行了裝修修繕有的是基于外界的各類客觀因素如市場房價波動導致房屋增值。離婚時夫妻雙方往往就一方在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增值部分如何處理發(fā)生糾紛。
從國外立法來看
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在婚后所得孳息的所有權之歸屬規(guī)定都不同。瑞士民法第223條規(guī)定配偶雙方可通過婚姻契約將夫妻財產制限定在所得之內自有財產的收益歸入共同財產。法國民法規(guī)定所得共同財產包括雙方配偶財產制收入及勞力之所得包括婚姻中有償取得之動產及不動產。我國臺灣地區(qū)2002年修訂的民法第1017條規(guī)定“夫或妻婚前財產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后財產”。王澤稱其立法目的為“為保障他方配偶之協(xié)力及日后剩余財產之分配”。
在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施行前根據1950年1980年兩部婚姻法規(guī)定的婚后所得共同制之精神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在婚后所得的孳息一直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2000年8月婚姻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第16條曾規(guī)定“婚前財產的孳息”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2001年1月公布征求廣大群眾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和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修正后的婚姻法亦均無“婚前財產的孳息”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規(guī)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會研究室在婚姻法實用問答中指出一方的婚前財產包括婚后所得的孳息均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也有一種觀點認為“因為〈〈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已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的所得屬夫妻共同財產那么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購買的房屋升值所產生的收益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較為妥當。”
筆者認為如何確定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購買的房屋屬于個人財產的投資是需要探討的問題。目前大部分老百姓還是為了自己居住而購買房屋不排除理財性質的投資情況存在但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五條列舉的投資性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兩大類。排除了房屋作為投資性財產。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認為“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出租而未通過共同勞動所取得的房屋租金等認定為一方的財產比較適宜。”筆者認為因增值部分是附屬于房屋的夫妻一方共同按揭支付貸款這一部分資金被夫妻另一方(買受人)占用直接導致了夫妻另一方在婚姻存續(xù)期間的投資機會投資規(guī)模以及生活品質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影響如果把房屋增殖部分一概作為個人財產處理是對夫妻之間可能的分工和其各自對家庭的貢獻的漠視也顯失公平。
畢竟該房屋凝聚了夫妻另一方配偶的貢獻有權得到補償。如果把房屋增值部分一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對待對支付首付的夫妻一方是不公平的。在離婚案件中若一方主張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夫妻雙方對此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可對離婚時的房屋市場價值進行評估評估后的價值與購買時價值之間比率作為房產增值率。按補償額以婚后共同償還銀行按揭款的數額×房產增值率×50的方式和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原則對婚后參與還貸款的夫妻一方進行分配比較合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