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分割糾紛怎么處理

導讀:
離婚房產分割是房產糾紛中常見的案例之一。現在兩人離婚,房屋歸沈先生所有,婚后所還的按揭款王女士有權要求分割。另外,沈先生婚前交納的首付款與婚后雙方的還款共同保證了房屋能夠增值,因此在離婚時,沈先生應當根據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還貸款項所占比例合理補償給王女士。女方認為,該房屋已經屬于其婚前財產,不同意分割。”因此,在這個案例中男方起訴離婚時,提出要求分割房產的一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那么離婚房產分割糾紛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房產分割是房產糾紛中常見的案例之一。現在兩人離婚,房屋歸沈先生所有,婚后所還的按揭款王女士有權要求分割。另外,沈先生婚前交納的首付款與婚后雙方的還款共同保證了房屋能夠增值,因此在離婚時,沈先生應當根據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還貸款項所占比例合理補償給王女士。女方認為,該房屋已經屬于其婚前財產,不同意分割。”因此,在這個案例中男方起訴離婚時,提出要求分割房產的一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關于離婚房產分割糾紛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男方按揭買房,婚后,男方一人用工資還貸。離婚了這房怎么分?離婚房產分割是房產糾紛中常見的案例之一。
推薦閱讀:
離婚房產糾紛的處理
離婚房產分割
近日,一對夫妻因為房子“那點事”鬧翻了。
沈先生和王女士經人介紹,組成了家庭。但兩人婚后爭吵不斷,湊合著過了5年,王女士提出了離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房子成了財產中的“重頭”。“房子是我買的,房產證上也是我一個人的名字,婚后也一直是我用工資還的貸款,怎么還能算做夫妻共同財產呢?”沈先生不解。但王女士認為,房子雖然是丈夫婚前購買的,但婚前并沒有付清全部房款,婚后還款的錢,就是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抽取的。
律師觀點:
兩人結婚后,并沒有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如何分配進行約定。因此,按照《婚姻法》,如果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結婚后沈先生用個人工資還按揭款的那部分錢,應認定為用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償還。現在兩人離婚,房屋歸沈先生所有,婚后所還的按揭款王女士有權要求分割。另外,沈先生婚前交納的首付款與婚后雙方的還款共同保證了房屋能夠增值,因此在離婚時,沈先生應當根據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還貸款項所占比例合理補償給王女士。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買房貸款 登記在其名下
一對夫妻離婚過一次,法官已經判決夫妻共有的房屋歸女方,后來兩者復婚又離婚,男方向法院提起離婚時要求對房屋進行分割。女方認為,該房屋已經屬于其婚前財產,不同意分割。
一位資深的房地產糾紛律師表示,在復婚時候,該財產的所有權早已發生變化,該財產已經屬于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第18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后未作特別約定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離婚后仍歸一方所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明確規定:“婚姻法第18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這個案例中男方起訴離婚時,提出要求分割房產的一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孳息或增值收益,也是一方的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