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協議離婚后是否還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

導讀:
案情5年前小文文(化名)一歲多的時候父母協議離婚了。離婚時雙方約定小文文跟著母親生活一切費用由女方承擔直到孩子完成學業男方無探視權。隨著小文文的長大各項開支不斷增加母親發現緊靠她一個人的收入撫養小文文很緊張。今年7歲的小文文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判令父親支付給自己每個月1000元撫養費。結果5月5日宛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根據小文文父親的實際收入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一審判決小文文的父親每月支付小文文撫養費500元。那么夫妻協議離婚后是否還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5年前小文文(化名)一歲多的時候父母協議離婚了。離婚時雙方約定小文文跟著母親生活一切費用由女方承擔直到孩子完成學業男方無探視權。隨著小文文的長大各項開支不斷增加母親發現緊靠她一個人的收入撫養小文文很緊張。今年7歲的小文文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判令父親支付給自己每個月1000元撫養費。結果5月5日宛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根據小文文父親的實際收入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一審判決小文文的父親每月支付小文文撫養費500元。關于夫妻協議離婚后是否還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5年前小文文(化名)一歲多的時候父母協議離婚了。離婚時雙方約定小文文跟著母親生活一切費用由女方承擔直到孩子完成學業男方無探視權。
隨著小文文的長大各項開支不斷增加母親發現緊靠她一個人的收入撫養小文文很緊張。今年7歲的小文文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判令父親支付給自己每個月1000元撫養費。
結果
5月5日宛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根據小文文父親的實際收入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一審判決小文文的父親每月支付小文文撫養費500元。
法理解析
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環城法庭庭長李立說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履行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的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的權利。本案中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即小文文的母親與被告小文文的父親簽訂的離婚協議是自愿簽訂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離婚協議書中關于子女撫養及撫養費承擔之約定確實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也不違背法律的規定對于雙方都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應予以確認。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第(2)項規定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惫蕦υ娴囊蟊桓嬷Ц稉狃B費法院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