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費一次性付清后是否可增加

導讀:
子女撫養費一次性付清后還可增加無論是一次性給付,還是按月給付撫養費,在有正當理由的時候,子女均可以要求非撫養方增加撫養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备鶕陨戏煞ㄒ幍囊幎?,按照協議或者法院判決一次性付清了子女的撫養費的,子女在必要時仍然可以提出增加的合理要求,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當給付。為此,子女可以向非撫養方提出增加撫養費,如果拒不同意,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作出公正的判決。那么子女撫養費一次性付清后是否可增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撫養費一次性付清后還可增加無論是一次性給付,還是按月給付撫養費,在有正當理由的時候,子女均可以要求非撫養方增加撫養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根據以上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協議或者法院判決一次性付清了子女的撫養費的,子女在必要時仍然可以提出增加的合理要求,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當給付。為此,子女可以向非撫養方提出增加撫養費,如果拒不同意,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作出公正的判決。關于子女撫養費一次性付清后是否可增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撫養費一次性付清后還可增加
無論是一次性給付,還是按月給付撫養費,在有正當理由的時候,子女均可以要求非撫養方增加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彼?,一次性給付撫養費法律是允許的,但并非一次性給付后子女不能提出增加。我國《婚姻法》第37條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蓖瑫r,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要求增加的?!?/p>
根據以上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協議或者法院判決一次性付清了子女的撫養費的,子女在必要時仍然可以提出增加的合理要求,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當給付。為此,子女可以向非撫養方提出增加撫養費,如果拒不同意,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作出公正的判決。
子女撫養費一次性給付弊多利少
在處理離婚案件時,在子女撫養費給付辦法上究竟是確定一次性給付還是定期給付的問題上,從他多年的工作經驗來看,一次性給付撫養費存在較多弊端,既不利于子女的成長,產生的副作用也較多,其主要表現在:
一、義務主體的責任不平等。
父母離婚確定子女撫養費一次性給付的辦法,從形式上說體現了婚姻法保護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但也存在一個明顯的問題,撫養費數額不足或者數額太大,義務主體一時承受不了,往往是象征性地給付一定數額,以后就置之不理,與實際撫養子女所需金額差距甚大。這樣就減輕了一方義務主體的責任,加大了另一方義務主體的責任,使被撫養子女的權益受到侵害。
二、撫養人侵犯撫養費。
實際承擔撫養責任的一方一次性取得子女的撫養費用,撫養者有可能將撫養費挪作它用,如用于治病、還債甚至賭博等不法行為,而不能真正用于子女的撫養。
三、造成不應有的訟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