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的法院管轄怎么確定

導讀:
怎么確定訴訟離婚的法院管轄以下情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二)被告屬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三)被告被勞動教養(四)被告被監禁(五)被告均被注銷城鎮戶口。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五)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訴訟離婚的法院管轄怎么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怎么確定訴訟離婚的法院管轄以下情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二)被告屬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三)被告被勞動教養(四)被告被監禁(五)被告均被注銷城鎮戶口。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五)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訴訟離婚的法院管轄怎么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怎么確定訴訟離婚的法院管轄
以下情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二)被告屬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
(三)被告被勞動教養
(四)被告被監禁
(五)被告均被注銷城鎮戶口。
下列情況適用離婚訴訟管轄特別規定
(一)夫妻一方或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離婚案件管轄
1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軍人離婚案件的管轄
1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原被告均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的離婚案件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國外一方向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七)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離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國內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不予承認的當事人可到國內原戶籍所在地或婚姻締結地中級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訴訟原告應該如何舉證
離婚訴訟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離婚訴狀應提交其提起離婚訴訟理由成立的證據即原告負有舉證責任這一規定是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做出的離婚訴訟的原告應舉哪些證據呢?
1證明夫妻關系已實際消亡的證據。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達二年一方外出多年無音信或宣告失蹤死亡一方不履行撫育贍養義務虐待遺棄等等。
2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有財產的數額范圍的證據。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股票及其他投資等收入情況并出具清單清單中應注明存放的地點及方式等。
3財產分割的理由如其對家庭的貢獻及作出的犧牲等。
4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如雙方實際承擔能力等。
5要求婚姻損害賠償的證據等等。
如果舉不出證據或證據不足等應承擔不利判決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