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到哪個法院起訴,離婚案件的管轄法律怎么規定

導讀:
在提起訴訟的過程中應當先確定一個案件的級別管轄再確定其地域管轄。一級別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大部分的離婚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只有對于在當地有重大影響或者有其他情形的離婚案件可以由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管轄。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起訴到沒有管轄權的法院受訴法院將駁回起訴或是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這樣一來無疑是耗費了當事人的時間成本。那么離婚到哪個法院起訴,離婚案件的管轄法律怎么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提起訴訟的過程中應當先確定一個案件的級別管轄再確定其地域管轄。一級別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大部分的離婚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只有對于在當地有重大影響或者有其他情形的離婚案件可以由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管轄。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起訴到沒有管轄權的法院受訴法院將駁回起訴或是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這樣一來無疑是耗費了當事人的時間成本。關于離婚到哪個法院起訴,離婚案件的管轄法律怎么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首先要找對有權管轄的法院。
離婚案件的管轄法律怎么規定
關于當事人離婚到哪個法院起訴屬于人民法院對離婚案件的管轄問題。管轄是指在法院系統內部確定各級法院之間以及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各級法院之間管轄權的劃分屬于級別管轄的問題同級法院之間管轄權的劃分屬于地域管轄的問題。在提起訴訟的過程中應當先確定一個案件的級別管轄再確定其地域管轄。
一級別管轄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大部分的離婚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只有對于在當地有重大影響或者有其他情形的離婚案件可以由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管轄。
二地域管轄
在確定了級別管轄之后我們再來看看怎么確定同一級別中哪個法院具有管轄權。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我們將具體情形歸納為以下幾點
1在一般情況下依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下列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⑴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⑵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
⑶被告在勞動教養的
⑷被告被監禁的。
5如果配偶是軍人(非文職)自已不是軍人應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配偶是文職軍人應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雙方都是軍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在現實生活當中很多當事人在起訴時并沒有弄清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起訴到沒有管轄權的法院受訴法院將駁回起訴或是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這樣一來無疑是耗費了當事人的時間成本。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當事人在提起訴訟前應該當面或者電話咨詢律師謹慎處理離婚時涉及到的訴訟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