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擅自轉讓股權應該怎么辦

導讀:
離婚時擅自轉讓股權應該怎么辦(一)配偶一方單方持股并轉讓股權根據法院的司法實踐法院對待這個問題有幾種不同的看法。另一些法院則認為配偶一方轉讓股權出于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原則一般應認定為合同有效。(二)配偶雙方持股但一方擅自將股權轉讓在離婚案件中若一方主張分割雙方名下的股權法院一般不考慮雙方的夫妻身份而是以公司股東的身份處理雙方的股權所以該股權依照公司法與民法典的規定判斷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那么離婚時擅自轉讓股權應該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時擅自轉讓股權應該怎么辦(一)配偶一方單方持股并轉讓股權根據法院的司法實踐法院對待這個問題有幾種不同的看法。另一些法院則認為配偶一方轉讓股權出于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原則一般應認定為合同有效。(二)配偶雙方持股但一方擅自將股權轉讓在離婚案件中若一方主張分割雙方名下的股權法院一般不考慮雙方的夫妻身份而是以公司股東的身份處理雙方的股權所以該股權依照公司法與民法典的規定判斷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關于離婚時擅自轉讓股權應該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時擅自轉讓股權應該怎么辦
(一)配偶一方單方持股并轉讓股權
根據法院的司法實踐法院對待這個問題有幾種不同的看法。
有些法院認為只要配偶轉讓股權完全依照公司法民法典的規定進行不論受讓人的主體身份如何都是有效的。至于轉讓股權的價格則只須根據“契約自由”原則由合同當事人自行商定即可。在股權轉讓的效力上法院也認為“股權是不同于一般權利的一種特殊的權利只有股東才能享有股權轉讓不應該受到限制也不受民法典調整。”
另一些法院則認為配偶一方轉讓股權出于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原則一般應認定為合同有效。但如果另一方有證據證明股權轉讓合同無效法院在審查其主張是否符合規定若認為另一方主張成立即可認定合同無效。在法律適用上應酌情綜合公司法與民法典的相互適用。
因此一方若在離婚時出現因配偶一方單方持股并轉讓股權的糾紛時應注意幾個方面
一是配偶方與受讓方是否有親密關系如他的親屬同學朋友或應當知道男女雙方夫妻感情狀態二是受讓方是否就該股權轉讓向配偶一方支付合理對價三是受讓方在進行股權轉讓的簽訂履行過程中夫妻之間的關系是否處于惡化從而間接判斷男方在轉讓時主觀上是否有轉移隱匿財產的可能四是股權轉讓合同是否已履行并辦理了相關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五是股權轉讓后是否再轉讓。在配偶單方持股單方轉讓的情形下受讓人受讓股權是否存在惡意是法官判斷合同無效的最重要的依據。
(二)配偶雙方持股但一方擅自將股權轉讓
在離婚案件中若一方主張分割雙方名下的股權法院一般不考慮雙方的夫妻身份而是以公司股東的身份處理雙方的股權所以該股權依照公司法與民法典的規定判斷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
同時法院一般會通過調解程序最終通過調解書確定雙方股權的分割然后再去辦理相關登記手續。但不排除公司章程有其他相關的限制條件比如公司章程設定了股東轉讓給其他股東的限制條件。如果在案件中因為夫妻雙方無法達成調解而公司有其他股東的情況下一般建議女方依公司法另案處理股東內部的爭議或另案提起離婚后財產糾紛。但是法院可以在判決書中確認雖然夫妻雙方名下的股權持股比例不同但仍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另有明確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