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續簽擔保人不簽字怎么辦

導讀:
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約定不明、約定的期限過短從主債務履行屆滿的次日起計算除上述情形外如果約定了保證期間的按照約定的開始日期確定起算點。若屬于分期履行的債務應當自最后一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那么借條續簽擔保人不簽字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約定不明、約定的期限過短從主債務履行屆滿的次日起計算除上述情形外如果約定了保證期間的按照約定的開始日期確定起算點。若屬于分期履行的債務應當自最后一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關于借條續簽擔保人不簽字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借條續簽擔保人不簽字怎么辦
1、出借人和借款人續簽借條延長借款期限的擔保人不簽字的視為不同意延長擔保期限擔保期限屆滿后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的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
二、怎樣確定保證期間的起算點
1、根據保證合同成立時主債務履行期限是否已經屆滿
若屆滿則從保證合同生效時計算。
若未屆滿則從主債務履行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2、保證合同是否約定了保證期間。
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約定不明、約定的期限過短從主債務履行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除上述情形外如果約定了保證期間的按照約定的開始日期確定起算點。
3、特殊情形下保證期間的起算點
若沒有約定履行期限或者約定不明時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若屬于分期履行的債務應當自最后一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債務人預期違約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承擔預期違約責任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