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九年前我姨的男朋友借給我們家4萬買房子寫借條他說把錢還給我姨就好了不用給他現在他們分手了就回來找我們拿錢但是錢已經還給我姨了還了2萬五他是知道的現在他無賴說沒說過這種話就找我爸還就要4萬可是錢已經還給我姨了現在他說要上訴兩萬五還的時候他是知道的只不過出于家里人信任沒有叫寫字條簽字也沒有叫拿借條回來還款也沒有證據但是是當面還的他上訴時請問這樣我們應該怎么做對我們最有效



周春花精英律師
擅長領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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