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身有債務能否新設立子公司

導讀: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則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應冠以隸屬公司的名稱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只是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最大股東僅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經營負債承擔責任。那么公司本身有債務能否新設立子公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則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應冠以隸屬公司的名稱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只是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最大股東僅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經營負債承擔責任。關于公司本身有債務能否新設立子公司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公司本身有債務能否新設立子公司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公司有債務的不影響公司設立子公司公司設立的條件包括股東符合法定人數、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二、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有什么
1、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擁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自己獨立承擔。分公司則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應冠以隸屬公司的名稱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只是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
2、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必須符合一定的法律條件。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間接控制方式即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和投資決策來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而分公司則不同其人事、業務、財產受隸屬公司直接控制在隸屬公司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承擔債務的責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最大股東僅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經營負債承擔責任。分公司由于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上統一核算因此其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即由隸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