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債務媳婦要承擔嗎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債權責任的承擔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我國只規定了在喪偶的情況下如果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才能作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其他情形下兒媳是不能繼承公婆遺產的。即使兒媳可以成為第一繼承人若公婆訂立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將財產安排給了別人兒媳仍然無法取得財產也不能因此要求公婆給與賠償。那么公婆債務媳婦要承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債權責任的承擔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我國只規定了在喪偶的情況下如果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才能作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其他情形下兒媳是不能繼承公婆遺產的。即使兒媳可以成為第一繼承人若公婆訂立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將財產安排給了別人兒媳仍然無法取得財產也不能因此要求公婆給與賠償。關于公婆債務媳婦要承擔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公婆債務媳婦要承擔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債務是由債務人自己承擔的所以公婆的債務媳婦是沒有責任償還的但如果媳婦繼承的公婆遺產的以繼承遺產為限承擔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債權責任的承擔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遺產分割時的義務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二、兒媳能繼承公婆財產嗎
兒媳雖然不是第一繼承人為了維系家庭和睦和鼓勵尊敬老人法律規定在法律情形下兒媳也能成為第一繼承人繼承公婆遺產。
1、喪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可以成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1)依照婚姻法的規定只有老人的婚生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才有法定的贍養義務贍養人的配偶只有協助的義務如果贍養人與配偶婚姻關系不存在了配偶也就不存在贍養義務。
(2)我國只規定了在喪偶的情況下如果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才能作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其他情形下兒媳是不能繼承公婆遺產的。
(3)即使兒媳可以成為第一繼承人若公婆訂立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將財產安排給了別人兒媳仍然無法取得財產也不能因此要求公婆給與賠償。
2、怎么才算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喪偶兒媳盡主要贍養義務”不只是簡單的去看看老人而是有長期經常的照顧老人。如果老人有其他子女的照顧或者生活能夠自理那也算不上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具體表現為
(1)為公婆提供主要的經濟生活來源在經濟條件允許的范圍內妥善安排老人的生活條件提供生活費、醫療費等費用。
(2)給公婆提供主要的日常勞務在情感上和身體上給老人扶持包括日常的吃、穿生病時的護理等等如果僅僅只給與了經濟支持不能算作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3)即使兒媳在失去配偶后重婚如果她能給逝者父母提供主要的經濟來源和日常的勞務幫助也能夠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