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到期后,質押權實現直接獲得的方式是否可行

導讀:
擔保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因此動產質權可以自行依法拍賣、變賣。如果是以票據權利出質的票據的付款日與被擔保債權的清償期相同時質權人作為主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付款人請求付款。此時不須經出質人的同意因為行使票據權利以持有票據為必要質權人持有票據又能以背書的連續證明自己權利的存在。如果票據已經付款人、第三人承兌或保付那么付款人、第三人成為主債務人承擔付款責任。若其拒絕付款質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義務。那么債務到期后,質押權實現直接獲得的方式是否可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因此動產質權可以自行依法拍賣、變賣。如果是以票據權利出質的票據的付款日與被擔保債權的清償期相同時質權人作為主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付款人請求付款。此時不須經出質人的同意因為行使票據權利以持有票據為必要質權人持有票據又能以背書的連續證明自己權利的存在。如果票據已經付款人、第三人承兌或保付那么付款人、第三人成為主債務人承擔付款責任。若其拒絕付款質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義務。關于債務到期后,質押權實現直接獲得的方式是否可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到期后,質押權實現直接獲得的方式是否可行
可行。
擔保法
第七十一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因此動產質權可以自行依法拍賣、變賣。如果是以票據權利出質的票據的付款日與被擔保債權的清償期相同時質權人作為主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付款人請求付款。此時不須經出質人的同意因為行使票據權利以持有票據為必要質權人持有票據又能以背書的連續證明自己權利的存在。如果票據已經付款人、第三人承兌或保付那么付款人、第三人成為主債務人承擔付款責任。若其拒絕付款質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