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是否可以采用質押擔保,常見的擔保形式有哪些

導讀:
民間借貸可以采用質押擔保嗎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民間借貸可以采用質押等擔保方式。質押一般是指動產質押,是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常見的擔保形式有哪些擔保是出借方為了保障履行債權而采取的一種有效的法律措施。在民間借貸中,常見的擔保形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保證擔保,一種是抵押擔保。就民間借貸而言,一般情況都是設立連帶保證,只要擔保人具有履行債務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實現債權。擔保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以車輛、房屋抵押的,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那么民間借貸是否可以采用質押擔保,常見的擔保形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可以采用質押擔保嗎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民間借貸可以采用質押等擔保方式。質押一般是指動產質押,是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常見的擔保形式有哪些擔保是出借方為了保障履行債權而采取的一種有效的法律措施。在民間借貸中,常見的擔保形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保證擔保,一種是抵押擔保。就民間借貸而言,一般情況都是設立連帶保證,只要擔保人具有履行債務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實現債權。擔保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以車輛、房屋抵押的,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關于民間借貸是否可以采用質押擔保,常見的擔保形式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們都知道擔保是一種承諾,也是對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行為的一種約束。擔保一般發生在經濟行為中,如被擔保人到時不履行承諾,一般由擔保人代被擔保人先行履行承諾。
擔保的形式多樣而質押擔保就是債務的一種擔保方式,即債務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權的動產或合法的權利憑證作為質物交債權人占有而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當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時,依法處分質物償還貸款本息、罰息及費用。那么在民間借貸行為中質押擔保的方式可以采用嗎?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民間借貸可以采用質押擔保嗎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民間借貸可以采用質押等擔保方式。
質押一般是指動產質押,是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除了動產質押外,還有權利質押,比如專利權、商標專用權中的財產權,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等。
常見的擔保形式有哪些
擔保是出借方為了保障履行債權而采取的一種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擔保,將來實現債權才能有更好的保證。在民間借貸中,常見的擔保形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保證擔保,一種是抵押擔保。
1、關于保證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擔保的范圍一般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擔保又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種。
凡在保證中沒有特別約定的,擔保人均按照連帶保證承擔責任。兩種保證的區別主要在于何時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就民間借貸而言,一般情況都是設立連帶保證,只要擔保人具有履行債務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實現債權。
在民間借貸中,經常發生與擔保有關的錯誤是混淆了保證人和中間人的概念,其實,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保證人將來對債務的履行要承擔法律責任,而中間人只是起著介紹、見證的作用,將來對債務的履行不承擔責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錯用了上述兩個名稱,在法律上將會產生兩個截然相反的后果。
設定擔保的債權,債權到期時一定別忘記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因為擔保是有時效約束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第二十六條對連帶保證責任除斥期間的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所以,及時主張權利,也是實現債權的一種保障方式。
2、關于抵押
抵押是指債務人不轉移對財產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民間借貸常見的抵押一般是車輛和房屋,我國法律對這兩種財產抵押有明確的規定。
擔保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以車輛、房屋抵押的,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除了車輛和房屋外,還有土地使用權、林木、航空器、船舶以及企業的設備和動產等等。
另外還要注意,不是什么財產都可以設定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權,宅基地,被依法扣押、監管、查封的財產,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等財產就不得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