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法規是什么

導讀:
當事人不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還不服則3日內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么維持原決定要么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由原辦案單位在10日內出具新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處理法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不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還不服則3日內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么維持原決定要么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由原辦案單位在10日內出具新認定書。關于交通事故處理法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處理法規是什么
1、處理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規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2、交通事故處理方式如下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2)發生以下事故的應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立即報警由交警處理事故
①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②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③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④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⑤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⑥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⑦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是怎樣的
1、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當立即撥打122報警電話請交警到達現場。
2、交警到達現場后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獲者自查獲之日起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查獲的由當事人書面申請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交警到達現場后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檢驗、鑒定的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鑒定的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檢驗、鑒定超過時限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且最長不超過60日。由交通管理部門將結論交給當事人。
4、當事人對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服從的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不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還不服則3日內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么維持原決定要么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由原辦案單位在10日內出具新認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