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后的處理程序

導讀:
處理交通事故程序一、受理條件(一)受理轄區內的122交通事故報警,進行現場勘查。(七)交通事故中肇事車輛經車損評估后,車輛維修地點由車輛所有人自主選擇返回頁首三、工作依據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流程發生輕微的交通事故,可以按快速程序處理。那么交通事故發生后的處理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處理交通事故程序一、受理條件(一)受理轄區內的122交通事故報警,進行現場勘查。(七)交通事故中肇事車輛經車損評估后,車輛維修地點由車輛所有人自主選擇返回頁首三、工作依據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流程發生輕微的交通事故,可以按快速程序處理。關于交通事故發生后的處理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處理交通事故程序
一、受理條件
(一)受理轄區內的122交通事故報警,進行現場勘查。
(二)交通事故的案件偵察、責任認定、調解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罰工作:當事人陳述、雙方當事人提供人證物證、檢車和評估的手續。
二、辦理流程
(一)出警工作流程:接警——出警——到達現場。有警時間,二環路內(不含二環路)5鐘、二環路外10分鐘;無警時間,二環路內(不含二環路)15分鐘、二環路外20分鐘內趕到現場。
(二)現場勘查工作流程:雙人勘查——繪制現場圖——拍照現場——提取痕跡物證——當事人或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字——訪問證人——拆除現場,恢復交通。
(三)責任認定工作流程:重特大交通事故、疑難案件提交責任認定委員會討論,一般事故由辦案人提出意見,事故科在科長主持下,集體討論,并在討論意見書上簽字,宣布責任認定意見,送達責任認定書。
(四)損害賠償調解工作流程:預約各方當事人——向當事人宣布賠償項目、標準、計算方法——實行兩次調解——兩次調解沒達成協議——終結,由當地區人民法院審理。
(五)處罰事故責任人工作流程:根據事故責任人違章行為及所承擔的責任和損害后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分別裁決合并執行處罰——結果向當事人公開。
(六)簡易程序流程:責任明確,車輛損失3萬元以下,無人員傷亡——當事雙方自愿——當場調解——對責任人罰款處理——不扣車不扣證(酒后駕駛、非司機開車、肇事逃逸等情節不適用此程序)。
(七)交通事故中肇事車輛經車損評估后,車輛維修地點由車輛所有人自主選擇返回頁首
三、工作依據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
四、受理時限
(一)勘查時限:實行簡易程序的輕微一般事故10分鐘內勘查完畢;非簡易程序的事故現場20分鐘內勘查完畢;傷人和重、特大事故,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勘查完畢。
(二)做出責任認定時限:輕微事故5個工作日內;一般事故15個工作日內;重特大事故20個工作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或當事人傷情嚴重且情節比較復雜需暫緩做出認定的,須逐級按規定審批。
(三)賠償調解時限:調解期限為30個工作日,特殊情況可再延長15個工作日。
(四)處罰公布時限:事故責任人處罰要在事故責任認定書正式生效后,事故的主要后果基本清楚的情況下,及時做出。處罰從審批之日起計算,處罰必須告知當事人應有的權力,及時公布或送達處罰結果。大隊長審批后每-周公布一次。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流程
發生輕微的交通事故(損失2000元以內),可以按快速程序處理。
一、保護現場不要破壞,打電話給交警和保險公司到場處理。需報上車牌號、車主姓名、保險單號、駕駛員姓名、對方車牌號等信息,取得報案號碼。
二、保險公司派人到現場拍照取證(保險公司有時不到現場,只到理賠中心)。
三、雙方將事故車輛共同開到交警快速理賠中心(輕微事故交警不到現場),填寫快速理賠確認書,交驗行駛證、駕駛證。
四、交警受理調查,確認事故責任歸屬。
五、理賠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損失,按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責任,預交維修費用(押金),保存好收據。
六、車輛維修,修好后取回車輛。
七、持保險單到保險公司理賠中心,取得定損單。
八、到交警理賠中心維修廠家柜臺交驗定損單,取得維修發票(預交押金多退少補)。
九、到報案受理柜臺,交驗維修發票,取得事故責任確認書。
十、將事故責任確認書、車主身份證復印件、車主銀行帳號、定損單、維修發票等一定交保險公司理賠中心。
十一、保險公司在十個工作日內,將賠付款項打入車主帳號。
只需這十一步就能處理好輕微的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