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責對方不肯簽字怎么處理

導讀:
交通事故我全責對方不肯簽字怎么處理發生交通事故后一方當事人拒不簽字可以要求交警部門依法出具事故認定書事故認定書出具后雙方可以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依法訴訟解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于故意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我全責對方不肯簽字怎么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后一方當事人拒不簽字可以要求交警部門依法出具事故認定書事故認定書出具后雙方可以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依法訴訟解決。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
事故定義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于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于故意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