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司機把人送到醫院不報警算逃逸嗎

導讀:
事發后曾某被送往蘇大附二院搶救無效于5月1日死亡。警方現場調查發現景某在事發后選擇從現場棄車逃逸經民警通知于2012年4月7日下午到虎丘交巡警大隊投案自首并對事發經過供認不諱。經虎丘交巡警大隊調查后認為景某在夜間駕駛機動車輛由南向北行經事發路段時偏左行駛對由北向南正常通行人員疏于觀察措施不及導致重大后果是造成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事發后景某沒有報警在傷者被送往醫院搶救后迅速棄車逃逸直到第二天民警查實后才到交巡警大隊投案自首。把傷者送到醫院未報案可認定為肇事逃逸。那么交通肇事后司機把人送到醫院不報警算逃逸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發后曾某被送往蘇大附二院搶救無效于5月1日死亡。警方現場調查發現景某在事發后選擇從現場棄車逃逸經民警通知于2012年4月7日下午到虎丘交巡警大隊投案自首并對事發經過供認不諱。經虎丘交巡警大隊調查后認為景某在夜間駕駛機動車輛由南向北行經事發路段時偏左行駛對由北向南正常通行人員疏于觀察措施不及導致重大后果是造成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事發后景某沒有報警在傷者被送往醫院搶救后迅速棄車逃逸直到第二天民警查實后才到交巡警大隊投案自首。把傷者送到醫院未報案可認定為肇事逃逸。關于交通肇事后司機把人送到醫院不報警算逃逸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轎車撞倒推車行人
明知傷者重傷依然逃逸
2012年4月6日21時59分許景某駕駛轎車經支英街由南向北行駛至支英街編號為017路燈桿段時他的車左前處撞擊由北向南在支英街西側推自行車行走的曾某由于撞擊猛烈曾某連人帶車倒地。景某在明知自己車損嚴重對方倒地不起的情況下依然離開現場。
事發后曾某被送往蘇大附二院搶救無效于5月1日死亡。警方現場調查發現景某在事發后選擇從現場棄車逃逸經民警通知于2012年4月7日下午到虎丘交巡警大隊投案自首并對事發經過供認不諱。
經虎丘交巡警大隊調查后認為景某在夜間駕駛機動車輛由南向北行經事發路段時偏左行駛對由北向南正常通行人員疏于觀察措施不及導致重大后果是造成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事發后景某沒有報警在傷者被送往醫院搶救后迅速棄車逃逸直到第二天民警查實后才到交巡警大隊投案自首。
景某的行為是造成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他在案發后明知傷者傷勢嚴重但依然棄車逃逸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之規定。
把傷者送到醫院未報案可認定為肇事逃逸。
江蘇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相關人士介紹2011年省公安廳會同省高院、省高檢聯合出臺了關于辦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意見明確規定將被害人送至醫院但未報案或者無故離開醫院或者向被害人、被害人親屬、醫務人員謊報虛假的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應當認定為肇事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