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安全警示標志維修方承擔責任嗎

導讀:
躲避安全警示標志維修方承擔責任嗎受害人如果躲避安全警示標志進入維修的地方造成人身損害的如果維修方是沒有過錯的不需要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條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責任和窨井等地下設施致害責任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造成他人損害施工人不能證明已經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做了相關規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那么躲避安全警示標志維修方承擔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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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安全警示標志維修方承擔責任嗎
受害人如果躲避安全警示標志進入維修的地方造成人身損害的如果維修方是沒有過錯的不需要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條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責任和窨井等地下設施致害責任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造成他人損害施工人不能證明已經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做了相關規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