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躲避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應如何承擔責任

導讀:
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履行交通事故認定的具有可訴性當事人可以不作為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責令公安機關履行法定職責。那么為躲避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應如何承擔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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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躲避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應如何承擔責任
如果是在緊急避險的情況下為躲避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造成險情的機動車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條緊急避險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二、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能否起訴
(1)交通事故認定行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一種技術認定行為不是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不服不能直接對交通事故認定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2)當事人針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行為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如果撤銷該行政處罰決定而該違法行為認定影響到交通事故認定意見的原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就必須撤銷原認定意見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3)交通事故認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法定職責。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履行交通事故認定的具有可訴性當事人可以不作為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責令公安機關履行法定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