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未購交強險的車輛發生事故如何擔責

導讀:
案情回放2011年9月26日中午12時30分許羅某無證駕駛未購買交強險的兩輪摩托車由廣西荔浦縣修仁呂村往塔石村方向行駛行至荔浦縣修仁鎮建陵中學處時左轉彎過程中與由石某駕駛的普通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石某受傷及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經荔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羅某負本事故的主要責任石某負次要責任。羅某某將未購買交強險及未年檢的機動車輛交由未取得駕駛證的羅某駕駛有過錯責任故羅某某對石某遭受的損失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那么無證駕駛未購交強險的車輛發生事故如何擔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回放2011年9月26日中午12時30分許羅某無證駕駛未購買交強險的兩輪摩托車由廣西荔浦縣修仁呂村往塔石村方向行駛行至荔浦縣修仁鎮建陵中學處時左轉彎過程中與由石某駕駛的普通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石某受傷及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經荔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羅某負本事故的主要責任石某負次要責任。羅某某將未購買交強險及未年檢的機動車輛交由未取得駕駛證的羅某駕駛有過錯責任故羅某某對石某遭受的損失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關于無證駕駛未購交強險的車輛發生事故如何擔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回放
2011年9月26日中午12時30分許羅某無證駕駛未購買交強險的兩輪摩托車(車主為羅某某)由廣西荔浦縣修仁呂村往塔石村方向行駛行至荔浦縣修仁鎮建陵中學處時左轉彎過程中與由石某駕駛的普通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石某受傷及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經荔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羅某負本事故的主要責任石某負次要責任。石某受傷后被送到荔浦縣中醫院治療。經診斷其傷勢為右外踝骨折并踝關節脫位住院18天花去醫藥費8283元期間有一人陪護出院后遵醫囑全休半年。石某因修理摩托車花費150元石某系農村戶口。因羅某為賠償相關損失而引起糾紛。
法院判決
羅某賠償石某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修理費共19598.80元。羅某某對此負連帶清償責任。
法理評析
荔浦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本起交通事故發生后桂林市交警支隊荔浦大隊經現場勘查及調查取證后作出的桂公交認字2011第103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石某負此事故次要責任被告羅某負此事故主要責任認定事實清楚責任劃分明確本院予以采信作為定案依據。石某為農村戶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2011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計算石某的法定損失項目及數額為1、醫藥費8283元2、誤工費(18018)天×48.36元﹦9575.30元3、護理費18天×48.36元﹦870.50元4、住院伙食補助費18×40元﹦720元5、摩托車修理費150元合計19598.80元。
本案中羅某某的車輛未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強制性規定應在相應的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給予賠償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投保、賠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羅某某系該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故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車輛所有人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部分再按責任分擔。羅某某的兩輪摩托車未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造成石某因交通事故受傷后的經濟損失無法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故羅某某應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限額120000元內對石某所受各項損失予以賠償超過部分再按責任分擔。羅某某將未購買交強險及未年檢的機動車輛交由未取得駕駛證的羅某駕駛有過錯責任故羅某某對石某遭受的損失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