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投保人和保險公司應遵守的義務有哪些

導讀:
詳解本條是關于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和保險公司應當恪守的相關義務的強制性規定。本條第1款規定投保人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不得隨意更改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必須遵守。這一規定主要針對投保人雖然對保險公司具有選擇權但其選擇權行使的前提是對于是否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沒有選擇權。本款規定對于維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投保人的合法權益確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目的順利實現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那么交強險投保人和保險公司應遵守的義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詳解本條是關于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和保險公司應當恪守的相關義務的強制性規定。本條第1款規定投保人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不得隨意更改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必須遵守。這一規定主要針對投保人雖然對保險公司具有選擇權但其選擇權行使的前提是對于是否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沒有選擇權。本款規定對于維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投保人的合法權益確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目的順利實現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關于交強險投保人和保險公司應遵守的義務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詳解本條是關于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和保險公司應當恪守的相關義務的強制性規定。
本條第1款規定投保人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這款規定包括以下兩層含義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實行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保監會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保險費率。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不得隨意更改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必須遵守。保險公司未按照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由保監會責令改正并處S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條例第38條)。
2.投保人必須依法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其可以在具備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中選擇一家投保但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這里的“其他條件”是指除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的任何其他要求。
本款規定實際是從合同內容的角度再次強化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不可選擇性和強制性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對于合同內容本身的自由決定權受到了法律的嚴格限制這也是符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建立目的—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而潛在的受害人并不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因而有必要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進行相當的限制。
本條第2款規定保險公司不得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這一規定主要針對投保人雖然對保險公司具有選擇權但其選擇權行使的前提是對于是否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沒有選擇權。因此在實踐中具備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在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方面仍然具有較大的主動權。本款即是為避免保險公司濫用這種主動權而作出的限制性規定它要求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以外保險公司不得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也不得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當然保險公司可以采用正常的推銷方式向投保人推薦、銷售各類商業保險產品但不得借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之機強制投保人購買商業保險產品尤其不得以購買某種商業保險產品作為簽訂強制保險合同的條件。條例第38條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的由保監會責令改正并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本款規定對于維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投保人的合法權益確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目的順利實現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