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車是否可以直接逮捕

導讀:
對醉駕者不得直接逮捕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的才能予以逮捕。而危險駕駛罪的法定刑為拘役故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拘留或者取保候審措施但不得直接采取逮捕措施。那么醉酒駕車是否可以直接逮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醉駕者不得直接逮捕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的才能予以逮捕。而危險駕駛罪的法定刑為拘役故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拘留或者取保候審措施但不得直接采取逮捕措施。關于醉酒駕車是否可以直接逮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進一步遏制、減少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于2013年12月發布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就罪駕認定、查處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對醉駕者不得直接逮捕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的才能予以逮捕。
有關負責人說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的才能予以逮捕。而危險駕駛罪的法定刑為拘役故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拘留或者取保候審措施但不得直接采取逮捕措施。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才可依法予以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脫逃可以按照有關程序進行追逃抓捕不會輕縱犯罪。
抽血前脫逃以呼氣酒精含量為準
為確保證明犯罪嫌疑人醉酒駕駛的證據確鑿、充分公安部制定的關于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規定交通民警在檢查中發現機動車駕駛人有酒后駕駛機動車嫌疑的應當立即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應當立即提取血樣送交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檢驗鑒定機構或者其他具備資格的檢驗鑒定機構檢驗。
意見對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的行為作了特殊規定。
“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已達到意見規定的醉酒標準卻在抽取血樣前脫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有關負責人說。
針對犯罪嫌疑人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的規定明確以飲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是否醉酒的依據。如果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應當認定為醉酒。
住宅小區醉酒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
意見規定了8種從重處罰醉駕的情形包括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為的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