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強制措施是否適用逮捕

導讀: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那么危險駕駛罪強制措施是否適用逮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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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險駕駛罪強制措施是否適用逮捕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危險駕駛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是不適用逮捕的逮捕只適用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