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的清償與債的履行的不同

導讀:
為實現債的目的債務人履行債務使債務得到清償從而使債歸于消滅是債的履行的效果。由債權實現方面觀之債務人履行債務固屬清償而第三人為滿足債權人目的而為給付行為也屬清償。債務人為清償而實施的行為不外乎有三種一是事實行為如為債權人提供勞務二是法律行為如物的交付三是不作為。一般來說債權人不是債的清償的當然受領人在下列情況下債權人不能接受清償1.當人民法院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債權人的債權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債權人不得接受清償。即使是有第三人代為受領也是在債權人的授權下針對債權人所為由債權人接受履行。那么債的清償與債的履行的不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實現債的目的債務人履行債務使債務得到清償從而使債歸于消滅是債的履行的效果。由債權實現方面觀之債務人履行債務固屬清償而第三人為滿足債權人目的而為給付行為也屬清償。債務人為清償而實施的行為不外乎有三種一是事實行為如為債權人提供勞務二是法律行為如物的交付三是不作為。一般來說債權人不是債的清償的當然受領人在下列情況下債權人不能接受清償1.當人民法院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債權人的債權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債權人不得接受清償。即使是有第三人代為受領也是在債權人的授權下針對債權人所為由債權人接受履行。關于債的清償與債的履行的不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的清償與債的履行的不同
債的清償則是從債的消滅的角度所講的。為實現債的目的債務人履行債務使債務得到清償從而使債歸于消滅是債的履行的效果。由債權實現方面觀之債務人履行債務固屬清償而第三人為滿足債權人目的而為給付行為也屬清償。此外依強制執行或實行擔保權而獲得滿足者亦應包括在內。債務人為清償而實施的行為不外乎有三種一是事實行為如為債權人提供勞務二是法律行為如物的交付三是不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需有債權人的協助時債權人不為協助是為受領遲延僅發生受領遲延的效果不足以消滅債的關系并非清償。
一般來說債權人不是債的清償的當然受領人在下列情況下債權人不能接受清償
1.當人民法院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債權人的債權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債權人不得接受清償。
2.依照企業破產法第25條第2款的規定當債權人是被宣告破產的企業時其受領權歸于清算組而作為債權人破產企業則無權接受清償。
3.如果債權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其受領權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才能行使或由其監護人帶為接受清償。
因此債的清償與債的履行有如下不同
1、債的清償一種效果。債的履行是動態的作為或不作為。
2、債的清償不以債權人為當然受領人。而債的履行則是債務人對債權人所為的行為。即使是有第三人代為受領也是在債權人的授權下針對債權人所為由債權人接受履行。
3、債的清償不一定由于債務人的履行而實現。第三人的行為強制執行或擔保權的實現都可能實現債的清償。但債的履行則是由債務人或其代理人或雙方約定的第三人主動的作為或不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