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前的債務由誰承擔

導讀:
合并前的債務由誰承擔對于企業合并的情形由合并后的企業履行償還債務的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公司的合并可分為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資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繼續存在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新設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以消滅各自的法人資格為前提而合并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那么合并前的債務由誰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并前的債務由誰承擔對于企業合并的情形由合并后的企業履行償還債務的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公司的合并可分為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資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繼續存在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新設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以消滅各自的法人資格為前提而合并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關于合并前的債務由誰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并前的債務由誰承擔
對于企業合并的情形由合并后的企業履行償還債務的義務。另外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兩家公司合并需要什么條件
1.首先它須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存在為前提其次應按一定的法定程序進行這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合并不僅引起合并前公司的權利義務的變更而且關涉到與這些公司有相關權利義務的民事主體的利益再次合并的結果是多個公司合成一個公司原有的公司主體資格既可能是全部地消失從而生成一個全新的主體也可能是其中一個主體資格保留其余主體均喪失獨立的法律人格最后它是一種獨特的合同行為。它既需要普通合同成立的諸如協商、自愿及合意等條件但它又有其特殊性。
2.并且有比普通的合同訂立要求更嚴的授權即需經公司的股東會以特殊表決程序作出表決二是合同標的不是普通的財產轉移而是內容復雜的債權債務的混合轉移或重新組合三是它突破了傳統民法中契約專有(Privity)的原則公司合并合同的權利義務的實現影響到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有的國家的公司法明確規定此種合同不適用民法典中的契約規則。
所謂公司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并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的合并可分為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
吸收合并又稱存續合并它是指通過將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個公司的方式而進行公司合并的一種法律行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資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繼續存在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新設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以消滅各自的法人資格為前提而合并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其合并結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資格均告消滅。新組建公司辦理設立登記手續取得法人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