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并存續的債務如何分擔?

導讀: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企業合并程序是企業合并的法定程序。②合并各方的董事會作出合并決議。④合并各方分別編制自己的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⑥合并各方聯合發出合并通告。企業合并、分立等的行為,可能會損害到債權人的利益,故此在作出合并、分立的決定之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通知企業的債權人。通常對于企業合并來說,債務由合并后依舊存續的企業來承擔,若是合并后原企業不存在了,則由新設立的企業承擔。
一、企業合并存續的債務如何分擔?
1、企業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在存的公司或新設的公司承續。
《公司法》【公司合并債權債務的承繼】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2、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3、公司合并協議是指合并雙方就合并條件及合并程序達成的合意。合并協議是公司合并的基礎和依據,在公司合并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企業合并的程序是怎樣的?
企業合并程序是企業合并的法定程序。主要包括:
①合并各方就合并的意向和有關事項進行磋商。
②合并各方的董事會作出合并決議。
③合并各方締結合并契約。
④合并各方分別編制自己的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⑤合并各方分別召開各自的股東會議,通過合并決議。
⑥合并各方聯合發出合并通告。有異議的債權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其意見,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
⑦合并備案。即將各方由董事長、總經理和董事會秘書代表公司簽署兩份合并文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⑧召開公司合并報告會議(在吸收合并場合)或公司創立會議(在新設合并場合)。
⑨進行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的重新注冊登記,被合并公司的解散登記。
企業合并、分立等的行為,可能會損害到債權人的利益,故此在作出合并、分立的決定之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通知企業的債權人。通常對于企業合并來說,債務由合并后依舊存續的企業來承擔,若是合并后原企業不存在了,則由新設立的企業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