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讓原來企業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導讀:
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根據我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一般要經過以下程序1、股東會討論表決欲轉讓出資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轉讓出資的中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那么公司轉讓原來企業債權債務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根據我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一般要經過以下程序1、股東會討論表決欲轉讓出資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轉讓出資的中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關于公司轉讓原來企業債權債務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公司轉讓原來企業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轉讓給其他公司兩家公司進行合并的原企業的債權債務應該由合并后的企業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二、公司轉讓的具體流程和手續是什么
股東轉讓出資作為公司運營中的重大事項直接關系到大多數股東、公司本身和市場交易相對人(即其他市場主體如其他公司、團體、個人)的利益因此各國法律對股東出資轉讓程序都做了嚴格的規定。根據我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一般要經過以下程序
1、股東會討論表決
欲轉讓出資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轉讓出資的中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這主要是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規定因為股東之間轉讓出資無須經過股東會表決。另外股東在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轉讓出資的申請之前往往已同其他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達成轉讓出資的意向。
2.、資產評估
轉讓出資中對涉及的國有資產和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進行資產評估。國家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務院1991年11月發布了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該辦法第3條規定“國家資產占有單位(以下簡稱古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一)資產拍賣、轉讓
(二)企業兼并、出售、聯營、股份經營…”所似股東轉讓的出資如果是國有股部分或因公司購并使國有股發生轉讓那么對這部分國有資產在轉讓前要委托資產評估部門進行資產評估對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其價值的被動牲此較大另外欲受讓出資的新股東若以上述無形資產投入公司根據公司法)第24條之規定必須進行評估作價。對新投入的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還必須辦理有關財產權轉移手續。
3、簽訂轉讓協議
簽訂轉讓出資的協議。轉讓出資的股東與受讓出資的股東或股東以外酌人按法律的規定并以般東會的表決結果為依據雙方簽訂轉讓出資的協議其中對雙方轉讓出資的數額、轉讓的程序、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作出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雙方規范雙方的行為。
4、工商登記注冊
就公司章程修改、股東及其出資變更、董事會和監事會的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注冊登記事項變更。
至此完成了股東轉讓出資的全部法定程序。
5、轉讓出資公告
必要時進行轉讓出資公告。這并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頓程序但是對較大規模的公司來說股東轉讓出資后進行公告增加公司管理層的透明度便于增加社會公眾特別是市場交易相對人對公司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