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公司被吊銷后還能轉讓債權債務嗎

導讀: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或者法人權力機構的決議處理。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業違法行為依其行政職權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應視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企業法人注銷標志著該企業完結債權、債務清理或民事關系引起的民事訴訟已有了明確的了斷企業實現了真正意義上消亡。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標致著該企業由于違法而被強制剝奪經營資格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完畢后辦理注銷登記。那么民法典公司被吊銷后還能轉讓債權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或者法人權力機構的決議處理。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業違法行為依其行政職權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應視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企業法人注銷標志著該企業完結債權、債務清理或民事關系引起的民事訴訟已有了明確的了斷企業實現了真正意義上消亡。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標致著該企業由于違法而被強制剝奪經營資格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完畢后辦理注銷登記。關于民法典公司被吊銷后還能轉讓債權債務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公司被吊銷后還能轉讓債權債務嗎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公司法人資格存續公司可以依法轉讓債權債務但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九條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二條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財產的處理和法人終止清算期間法人存續但是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或者法人權力機構的決議處理。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清算結束并完成法人注銷登記時法人終止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清算結束時法人終止。
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二、營業執照吊銷和注銷的區別
1、表現形態不同
注銷營業執照企業法人是通過書面材料提交有關文件、證件自行向登記機主管機關申請終止市場經濟活動和民事關系的登記行為是企業登記管理中的專有名詞。
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業違法行為依其行政職權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應視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兩者不應混為一談。
2、執法程序不同
注銷。企業法人注銷是企業通過申請由登記主管機關按照受理、審查、核準、向企業發注銷登記核準函、歸檔等一套登記程序來實現終止。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違法事實、通過立案、調查取證、案件審核、舉行聽證、送達處罰決定書、公告、歸檔等執法程序剝奪企業經營行為的能力。行為結果不同
注銷營業執照。企業法人注銷標志著該企業完結債權、債務清理或民事關系引起的民事訴訟已有了明確的了斷企業實現了真正意義上消亡。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標致著該企業由于違法而被強制剝奪經營資格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完畢后辦理注銷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