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是怎樣的

導讀:
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是怎樣的共益債務是企業破產法規定的債務如債務人財產無因管理造成的債務等破產法還規定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的管理人應當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有什么特征1、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是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負擔的給付義務破產程序的清償對象是全體債權人的債權所以凡是有關債務人財產的管理、保護、變價和分配的行為都是為全體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進行的。那么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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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是怎樣的
共益債務是企業破產法規定的債務如債務人財產無因管理造成的債務等破產法還規定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四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債務為共益債務
(一)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
(二)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三)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四)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
(五)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六)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第四十三條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
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
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的管理人應當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終結破產程序并予以公告。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有什么特征
1、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是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負擔的給付義務
破產程序的清償對象是全體債權人的債權所以凡是有關債務人財產的管理、保護、變價和分配的行為都是為全體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進行的。在進行這些行為的過程中必然有一定的支出。比如破產費用包括的破產案件的受理費用債務人財產的管理、變價和分配所需費用以及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這些費用的支出是破產程序順利進行的必要開支債權人的共同利益也因此得以保障的基礎也在于此。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價值與目的都在于為全體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服務。因此破產費用與共益債務同樣都具有共益的性質。
2、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是由債務人財產負擔的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用是為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形成那么這些支出理應由全體債權人共同負擔。那么為什么要從債務人財產里支付呢?首先將每支出用都交給全體債權人攤付既不效率又很難實現。其次債務人財產是用于清償債權人債權它們在本質上就是破產債權人的共同財產。所以由債務人財產來負擔等于是換了個角度收取但仍由債權人負擔。既公平合理又保證了效率無疑是一種明智的制度安排。
3、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應當優先清償和隨時清償
首先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是為破產程序的進行和全體破產債權人利益而產生的理應優先于個別債權其次在此時破產程序已經開始債務人財產狀況很差資不抵債如果不對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優先清償和隨時清償那么為此付出勞動和金錢的人就會與其他債權人一同參與破產分配。顯然不會有人愿意承擔這種風險或遭受損失。破產程序就不能及時順利進行甚至根本無法進行。所以對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應當優先清償和隨時清償這也符合全體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
公司破產清償順序是怎樣的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