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債務清償有什么途徑!

導讀:
公司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呢一般按照破產費用、共益?zhèn)鶆铡⒙毠すべY、稅款、普通債務的順序進行清償。為債務人繼續(xù)營業(yè)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額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那么公司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債務清償有什么途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呢一般按照破產費用、共益?zhèn)鶆?、職工工資、稅款、普通債務的順序進行清償。為債務人繼續(xù)營業(yè)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額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關于公司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債務清償有什么途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清償對于具體的企業(yè)而言,有利于企業(yè)保持一個良好的信譽,為企業(yè)進一步舉債奠定基礎;有利于強化企業(yè)的危機意識和增強企業(yè)的效益觀念;有利于企業(yè)適時調整其財務結構,創(chuàng)造利于經濟效益提高的條件。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公司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債務清償有什么途徑!
公司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呢
一般按照破產費用、共益?zhèn)鶆?、職工工資、稅款、普通債務的順序進行清償。
1.破產費用
破產費用包括: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管理人執(zhí)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2.共益?zhèn)鶆?/p>
共益?zhèn)鶆帐侵溉嗣穹ㄔ菏芾砥飘a申請后,為了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產程序順利進行而發(fā)生的債務。
共益?zhèn)鶆瞻ǎ?/p>
(1)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2)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無因管理,是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損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僅為他人),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
(3)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
(4)為債務人繼續(xù)營業(yè)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
(6)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3.破產財產在優(yōu)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zhèn)鶆蘸螅勒障铝许樞蚯鍍敚?/p>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y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guī)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額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一、債務清償的途徑
債務清償途徑就是指解除債權債務關系的方法。主要分兩大類,即正常途徑和特殊途徑。
1、正常途徑
正常途徑是債務人依據約定履行債務時所采用的方法。如企業(yè)到期足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還銀行貸款、支付供貨廠商的應付貨款;用合質合量的產品或勞務償付預收貨款等。
2、特殊途徑
由于債務企業(yè)暫時的償債能力或約定條件的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債務時所采用的方法。
二、協商
它是因債務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債務,經與債權人協商,由債權人做出讓步,同意延期償還并免除債務人違約責任的一種方法。在我國法律中,比較鼓勵這一和解糾紛的方式。因為,一方面有利于債權債務企業(yè)之間保持良好的業(yè)務關系;另一方面,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費的開支。但這一方法只有在債權人對債務人有同情或樂觀預期時才使用。
三、調解
因債務人的原因不能約期履行債務而又不能與債權人協商一致時,經由中間人調停,促成雙方當事人諒解,達成新的協議,使債務得到解決的一種方法。具體形式有: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和司法調解。不管具體調解形式怎樣,調解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政策規(guī)定,并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前提下,達成不違背法律、政策的協議。
四、仲裁
雙方當事人將爭議交給共同信任并無直接利害關系的第三者或專業(yè)仲裁機構做出裁決,雙方有義務履行的解決債務糾紛的方法。盡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但作為法律的仲裁制度,還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強制力即一方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履行裁決,另一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五、判決
雙方當事人不能通過協商等方式解決債務糾紛,當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通過審判程序解決債務糾紛的方法。其結果是:債務人或履行原有債務,或按規(guī)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欠債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它是一種強制手段即發(fā)生法律效力判決的當事人如負有履行義務,就應自動履行,如不自動履行,人民法院的執(zhí)行組織可根據債權人的申請或審判組織的移送,按執(zhí)行程序強制執(zh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