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有不安抗辯權嗎,怎么用

導讀:
債務人有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合同履行的權利。規定不安抗辯權是為了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借合同進行欺詐促使對方履行義務。債務人有不安抗辯權怎么用第一次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應通知對方并給對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適當的擔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權利的行為又是合法的行為當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滿不履行債務或遲延履行并不構成違約。此時充分體現了不安抗辯權的一時抗辯權的性質。那么債務人有不安抗辯權嗎,怎么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有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合同履行的權利。規定不安抗辯權是為了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借合同進行欺詐促使對方履行義務。債務人有不安抗辯權怎么用第一次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應通知對方并給對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適當的擔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權利的行為又是合法的行為當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滿不履行債務或遲延履行并不構成違約。此時充分體現了不安抗辯權的一時抗辯權的性質。關于債務人有不安抗辯權嗎,怎么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有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合同履行的權利。規定不安抗辯權是為了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借合同進行欺詐促使對方履行義務。
債務人有不安抗辯權怎么用
第一次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應通知對方并給對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適當的擔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權利的行為又是合法的行為當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滿不履行債務或遲延履行并不構成違約。中止履行乃暫停履行或延期履行之含義因此它不同于解除合同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關系消滅而是維持合同關系。如果先履行方解除合同則其行為構成違約后履行方可要求其承擔債務責任。先履行方中止履行應當通知后履行方通知方式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均可。借鑒英美法系預期違約制度的有關規定。我認為該合理期限的確定應根據個案具體情況而定但以不超過30天為宜。
(2)在合理期限內后履行方未提供擔保且未恢復履行能力而要求對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絕。
(3)在合理期限內后履行方提供擔?;蚧謴吐男邢嚷男蟹綉斃^續履行合同。后履行方提供擔?;蚧謴吐男心芰笙嚷男蟹讲猾@對待給付的危險消失因此應當恢復履行合同。此時充分體現了不安抗辯權的一時抗辯權的性質。
第二次
如果合理期限屆滿后履行方未提供適當擔保且未恢復履行能力則發生第二次效力即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損害賠償。中國民法典明確賦予先履行方以解約權這是對大陸法系各國不安抗辯權制度的重大發展從而使得該制度能夠為先履行方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