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是什么意思

導讀: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是什么意思民事訴訟法規定被執行人沒有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要向法院報告其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的就屬于違反財產報告制度。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那么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是什么意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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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是什么意思
民事訴訟法規定被執行人沒有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要向法院報告其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的就屬于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財產保全的條件
第一須當事人提出申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當然特殊情況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第二申請人須提供擔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第三財產保全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或者避免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
第四保全財產的范圍僅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債務免除的條件是什么
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
免除在性質上一般認為屬單方法律行為。它僅依債權人表示免除債務的意思而發生效力不以債務人的同意為必要。免除既為債權人放棄權利的意思表示則民法關于意思表示的規定在免除中應予適用。
2、免除意思要向債務人表示
向第三人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發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債的關系并不消滅。例如債權人與第三人約定拋棄對債務人的債權而由第三人給予適當補償。在此情況下仍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債的關系才能消滅。當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債務人的代理人為之。
3、債權人拋棄債權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免除為單方法律行為自向債務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產生了債務消滅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債權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4、債權人須有處分能力
免除為債權人處分債權的行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處分該項權利的能力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為免除行為無權處分時也不發生免除效力。債權人被宣告破產時因債權人不得任意處分其債權故不得為免除的意思表示。債務人因純獲利益且債務人的處分能力與免除的效力無關所以即使債務人行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