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立下協議財產獨立是否有效

導讀:
如果雙方的意思表示真實,雙方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律法規,沒有違反公序良俗的,婚內放棄財產協議則有效。但是以離婚為條件的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如果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該協議無效。
一、婚前立下協議財產獨立是否有效
1、婚前協議財產獨立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了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婚內放棄財產協議有效嗎
婚內放棄財產協議一般有效。如果雙方的意思表示真實,雙方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律法規,沒有違反公序良俗的,婚內放棄財產協議則有效。但是以離婚為條件的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如果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該協議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