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加入的成立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導讀:
債務加入的成立必須具備哪些條件一、原債的關系必須有效成立原債務如存在可撤銷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銷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債務加入。所謂履行承擔是第三人與債務人之間的一種合同第三人依該合同對債務人負有履行債務人債務的義務。第五百三十一條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但是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那么債務加入的成立必須具備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加入的成立必須具備哪些條件一、原債的關系必須有效成立原債務如存在可撤銷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銷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債務加入。所謂履行承擔是第三人與債務人之間的一種合同第三人依該合同對債務人負有履行債務人債務的義務。第五百三十一條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但是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關于債務加入的成立必須具備哪些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加入的成立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一、原債的關系必須有效成立
原債務如存在可撤銷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銷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債務加入。
二、原債務具有可轉讓性
如果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質不能轉讓的債務當事人不能協議轉讓第三人也無法加入。
三、第三人與原債務人分屬不同的主體
司法實踐中作為不同主體的第三人與原債務人往往存在某種密切的關系。如關聯企業中母公司主動幫助子公司歸還欠款及親屬關系中兒子主動幫助父親歸還欠款等。本案中樂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同時為天偉飛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但兩者在法律上屬于不同的民事主體。
四、債務加入無須經過原債務人的同意
因為債務加入的行為并沒有給債務人增添負擔所以不必經過原債務人的同意但這種加入行為必須由債權人表示接受。
在審判實踐中常常有人將債務加入與履行承擔混為一談。所謂履行承擔是第三人與債務人之間的一種合同第三人依該合同對債務人負有履行債務人債務的義務。履行承擔與債務加入都是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義務但兩者有如下區別履行承擔中債權人對于第三人不享有債權不得直接請求履行而債務加入中債權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主張權利。因本案中第三人與原債務人之間無協議第三人承擔義務是基于其向債權人的承諾債權人可以直接向其主張權利。故本案不是履行承擔而是債務加入。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條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是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五百三十一條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但是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