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能否約定婚前財產債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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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債務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執行婚前財產。夫妻離婚時,雙方需要共同償還夫妻共同債務。共同財產不夠償還的,雙方可以協商決定償還比例,但是協商內容不能侵犯債權人的權利。離婚后對于已經分割開的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債務人還不償還的,債權人可以請求執行婚前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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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個人財產會被老公的債務拖累嗎
吳夢云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婚前個人財產會被老公的債務拖累嗎
內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民法典第1062條、第1063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那么婚前個人財產會被老公的債務拖累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吳夢云律師
2022.02.11181人收看 -
郭銘芝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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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約定不能對抗婚后的共同債務
崔玉君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婚前財產約定不能對抗婚后的共同債務
內容:兩種意見爭論的焦點是未公示的婚前財產約定能否對抗婚后一方債務的債權人,或者說對該債務依婚前約定一方承擔,還是雙方共同承擔。趙某無奈,在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王、劉二人共同償還債務。王某與劉某均舉不出告知趙某的證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所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夫妻債務糾紛解決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那么婚前財產約定不能對抗婚后的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崔玉君律師
2021.12.1796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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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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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能否扣留合同約定之外的債務人的財產
陳宗瓊律師
債權人能否扣留合同約定之外的債務人的財產
內容: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或者不能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約定償還債務,債權人勢必要想進一切利于自己債權實現的辦法進行催收,其中就包括對債務人的財產的處置。連州的馮某以一輛貨車作為抵押向何某借款20萬,但是由于到了還款期限經過何某再三催款,馮某就是不償還債務。這種情況何某扣留了其貨車,并且將其車上的價值10萬元的貨物也一并扣留了。法律規定即使債權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也是沒有權利私自扣留他人財產的。但是在案例中何某與馮某只是屬于借款合同糾紛,何某不具備扣留貨車上貨物的權利。那么債權人能否扣留合同約定之外的債務人的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陳宗瓊律師
2022.02.10180人收看 -
王熙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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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可以在婚前進行財產約定,但是協議必須要符合以下條件:1.雙方都具有民事行為能力;2.協議內容只能處分當事人雙方的財產;3.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4.協議內容必須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達。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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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離婚協議能否約定婚前財產處理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中離婚協議能否約定婚前財產處理
內容:一民法典中離婚協議能否約定婚前財產處理離婚協議不能將婚前財產進行處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根據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那么民法典中離婚協議能否約定婚前財產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2022.02.0197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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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財產能約定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可以在婚后或者婚前簽訂書面的協議,協議明確約定婚前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只要該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則依法認定為有效,該婚前財產就歸夫妻共同所有了。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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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的財產約定能否對抗債權人?
姚平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公證的財產約定能否對抗債權人?
內容:法院立案受理了以李某為原告,林某為被告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審查后判令被執行人林某償還申請人李某40000元及其利息,限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履行完畢。鄒某提出異議稱,其與林某(男)于2006年5月16日登記結婚,二人于2006年5月12日在公證處對婚前財產進行了公證,同時對婚后財產及債務進行了約定,個人財產、個人債務都各歸個人。綜上所述,在本案中,鄒某雖然提供對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的公證書,但是由于公證不具有公示的效力,故鄒某并不能證明第三人債權人知道該約定。因此,公證的財產約定不能夠對抗債權人,故本案異議不成立。那么公證的財產約定能否對抗債權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姚平律師
2022.02.07183人收看 -
林艷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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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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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協議可以約定仲裁嗎
張嘉娛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婚前財產協議可以約定仲裁嗎
內容: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張嘉娛律師
2022.03.22451人收看 -
張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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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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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婚內能否自由處置嗎
趙金保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婚內能否自由處置嗎
內容:《民法典》規定,婚前財產不會轉為共同財產。實踐中,簽訂婚內財產協議要注意以下:1、婚內財產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2、不能約定免除一方對子女的撫養義務;3、不能約定免除夫妻間的扶助義務。其次,簽訂婚內財產協議,要依法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否則,屬于贈與房產未完成行為,該約定會被認定為無效。所以,婚前雙方約定婚內財產協議,確定變更婚前房產所有權的,除了做約定外,還要積極辦理產權更名手續。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婚內能否自由處置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趙金保律師
2022.02.11116人收看 -
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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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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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犯罪分子被處以沒收財產的,債權人兔爸爸是能請求以沒收的財產償還債務的。詳細規定是,沒收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法律依據:《刑法》第五十九條 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于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 第六十條 沒收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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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婚后夫妻能否共同擁有
任冰峰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婚后夫妻能否共同擁有
內容: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無效婚姻、非法同居或通奸的男女不能作為其主體。即合法婚姻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所謂“所得”,是指對財產所有權的取得,而非對財產必須實際占有。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婚后夫妻能否共同擁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任冰峰律師
2022.02.11301人收看 -
吳夢云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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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據你的描述,無法作出判斷,需具體描述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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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個人能否婚前財產公證
馮清琴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中個人能否婚前財產公證
內容: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那么民法典中個人能否婚前財產公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馮清琴律師
2022.02.11912人收看 -
趙金保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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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婚前個人債務婚后不會執行共同財產。個人債務結婚后不會成為共同債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若是共同債務,雙方對外應當承擔連帶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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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規定不能對抗婚后的共有債務
于海明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婚前財產規定不能對抗婚后的共有債務
內容:兩種意見爭論的焦點是未公示的婚前財產約定能否對抗婚后一方債務的債權人,或者說對該債務依婚前約定一方承擔,還是雙方共同承擔。王某表示無力償還;劉某以該商店與其無關,不同意償還。趙某無奈,在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王、劉二人共同償還債務。王某與劉某均舉不出告知趙某的證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所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依以上規定,本案趙某勝訴是理所應當的。夫妻債務糾紛解決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那么婚前財產規定不能對抗婚后的共有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于海明律師
2022.01.23919人收看 -
陳宗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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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做抵押是否共同債務
李楠楠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做抵押是否共同債務
內容: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做抵押是否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楠楠律師
2022.02.11395人收看 -
劉曉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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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后可以訂立婚前財產約定,雙方可以在協議中約定婚前財產全部歸個人所有、部分歸個人所有或者全部歸雙方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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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談離婚協議書上債務約定能否對抗債權人
段建國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續談離婚協議書上債務約定能否對抗債權人
內容:2010年8月23日,馬某與謝某在縣民政局協議離婚,對債務作了約定,謝某應償還的債務未包括馬某借熊某的1萬元。雖然馬某與謝某協議離婚,對協議書上債務的分擔,未經債權人同意,不能對抗債權人。從該條款可知,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財產清償,除非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存在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情形。因此,該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財產清償。那么續談離婚協議書上債務約定能否對抗債權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段建國律師
2022.02.1218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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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執行共同財產償還婚前債務
邢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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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執行共同財產償還婚前債務
內容:判決生效后,李某未自動履行,王某申請強制執行。本案中,因張某名下銀行存款是在與李某結婚后所存,可將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被執行人李某對該存款享有平等的處理權,可以在其依法所有的份額內,償還其婚前個人債務。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那么能否執行共同財產償還婚前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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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47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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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后無個人財產償還婚前債務時可以與債權人協商,按照協商方案對婚前債務進行償還。債務人還可以與配偶進行協商,請求予以幫助。配偶不予幫助的,債務人可以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以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婚前債務進行償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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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前約定共同財產能否分割
郭銘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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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前約定共同財產能否分割
內容: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即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那么民法典中婚前約定共同財產能否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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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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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婚前的債務能否因離婚而消滅
李孟陽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夫妻間婚前的債務能否因離婚而消滅
內容:夫妻間婚前的債務能否因離婚而消滅現行民法典規定的是夫妻約定財產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因此夫妻約定財產制在成立、形式、效力和解除方面是應受民法典的制約。那么夫妻間婚前的債務能否因離婚而消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孟陽律師
2022.01.25886人收看 -
張旭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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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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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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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姚平 232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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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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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協議怎么簽?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雙方認可同意,雙方需明確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并在協議上簽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內財產協議在夫妻雙方自愿、平等的情況下簽訂,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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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協議怎么寫? 婚內財產約定協議要寫明下列事項: 1、開頭要寫明當事人雙方的個人基本信息; 2、正文部分寫明雙方在自愿、平等的情況下定立的協議,協議內容可以約定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落款雙方簽字并注明簽訂協議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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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協議書的內容有什么? 為了防止婚內夫妻財產的糾紛,不少人會作一份婚內財產協議書來約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內容包括什么。 1、雙方當事人個人信息以及婚前財產狀況; 2、約定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歸屬和處理方式; 3、子女撫養問題等等。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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