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能否扣留合同約定之外的債務人的財產

導讀:
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或者不能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約定償還債務,債權人勢必要想進一切利于自己債權實現的辦法進行催收,其中就包括對債務人的財產的處置。連州的馮某以一輛貨車作為抵押向何某借款20萬,但是由于到了還款期限經過何某再三催款,馮某就是不償還債務。這種情況何某扣留了其貨車,并且將其車上的價值10萬元的貨物也一并扣留了。法律規定即使債權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也是沒有權利私自扣留他人財產的。但是在案例中何某與馮某只是屬于借款合同糾紛,何某不具備扣留貨車上貨物的權利。那么債權人能否扣留合同約定之外的債務人的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或者不能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約定償還債務,債權人勢必要想進一切利于自己債權實現的辦法進行催收,其中就包括對債務人的財產的處置。連州的馮某以一輛貨車作為抵押向何某借款20萬,但是由于到了還款期限經過何某再三催款,馮某就是不償還債務。這種情況何某扣留了其貨車,并且將其車上的價值10萬元的貨物也一并扣留了。法律規定即使債權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也是沒有權利私自扣留他人財產的。但是在案例中何某與馮某只是屬于借款合同糾紛,何某不具備扣留貨車上貨物的權利。關于債權人能否扣留合同約定之外的債務人的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或者不能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約定償還債務,債權人勢必要想進一切利于自己債權實現的辦法進行催收,其中就包括對債務人的財產的處置。這里面自然是債務人在借款時作為抵押物的財產,另一個涉及到的就是處置的合法性。但是債務人在借款合同之外的財產是否可以由債權人進行處理和扣留呢,用作對其不還款行為的一種強制措施呢?連州的馮某以一輛貨車作為抵押向何某借款20萬,但是由于到了還款期限經過何某再三催款,馮某就是不償還債務。這種情況何某扣留了其貨車,并且將其車上的價值10萬元的貨物也一并扣留了。在這個借款合同糾紛中我們看到何某的兩個行為,一個是為了催款扣留了合同約定的抵押物貨車,一個就是將貨車上的貨物也扣留了。這兩種行為是否可取呢?法律規定即使債權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也是沒有權利私自扣留他人財產的。作為抵押物債權人有權在對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的基礎上對其處置,但是也要經過合法的程序和途徑,并且是作為擔保情況下的抵押物,債權人才有權進行變賣或者折價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我們還看到法律上的另外規定,就是在運輸合同中托運人違約的話承運人可以扣押其托運的貨物。但是在案例中何某與馮某只是屬于借款合同糾紛,何某不具備扣留貨車上貨物的權利。這樣做就屬于侵占了他人的財產,即使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