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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糾紛需要準備的證據有:建筑公司工商登記資料;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過程中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工程預、決算報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憑證;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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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的,發包單位需要與承包單位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法律依據:《建筑法》第六十七條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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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地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如果確定系工傷事故的,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交納工傷保險金,沒有按照規定為勞動者交納工傷保險的,發生工傷死亡后,應當按照工傷死亡標準賠償其親屬各項費用?!豆kU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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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進行工程索賠的法定條件是:1.合同對方違約,不履行或末正確履行合同義務與責任;2.合同錯誤,如合同條文不全、錯誤矛盾,設計圖紙、技術規范錯誤等;3.合同變化;4.工程環境變化,包括法律,物價和自然條件變化等;5.不可抗力因素,如惡劣天氣,地震,洪水,戰爭狀態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第八百零四條
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第八百零五條
因發包人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人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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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轉包是違法的。建筑工程轉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將工程建設任務轉讓給第三人,轉讓人退出承包關系,受讓人成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承包單位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名義轉包給他人。法律依據:《建筑法》第二十四條提倡對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并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第二十八條 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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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承包工程的管理模式有:DBB模式,即設計-招標-建造模式;CM模式即階段發包方式;設計—建造方式;交鑰匙方式;BOT模式,即建造─運營─移交方式;PMC模式,即項目承包模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五十五條
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五十六條
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必須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勘察、設計文件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技術規范以及合同的約定。設計文件選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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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效力的確認規則:有效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要求當事人具有書寫證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實;協議內容合法、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承包關系的成立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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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正確確定建筑工程訴訟主體如下:個體建筑隊涉訴,以個體建筑隊為訴訟主體;建設單位內部部門涉訴,以建設單位為訴訟主體;建設單位分支機構涉訴,以分支機構為訴訟主體,酌情追加建設單位為共同訴訟人;以他人名義進行建筑承包涉訴,以借用人和出借人為共同訴訟人;共同聯合承包涉訴,以共同承包人為共同訴訟人。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條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請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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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辦理程序:建設單位攜帶申請表、立項批文和投資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用地許可證、規劃許可證、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準予許可的在1日內制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在10日內送達申請人。法律依據《建筑法》第七條 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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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無效合同有以下情形: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的;存在違法發包、轉包、掛靠、分包行為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中標無效的;違反招標投標效力規定的;違反工程建設標準規定的;低于成本價中標的;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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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結算應注意的事項有:結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圖為準;對材料、設備的多領少領數量與現場工程師核對確認;材料價差嚴格按照材料限價調整;分次結算中注意前結算與后結算的工程量銜接等。法律依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工程預付款結算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預付款按合同約定撥付,原則上預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10%,不高于合同金額的30%,對重大工程項目,按年度工程計劃逐年預付;(二)在具備施工條件的前提下,發包人應在雙方簽訂合同后的一個月內或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的7天內預付工程款,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應在預付時間到期后10天內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三)預付的工程款必須在合同中約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進度款中進行抵扣;(四)凡是沒有簽訂合同或不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發包人不得預付工程款,不得以預付款為名轉移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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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承包人投保建筑工程的一切險。承包人應以承包人和業主的共同名義對工程及其材料、配套設備裝置投保保險;工程發包人應當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委托承包人投保的,投保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法律依據:《建筑法》第三條
建筑活動應當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標準。
第四十八條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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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確實提供了勞動,是否簽訂合同影響不大,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據你咨詢的問題,你所要主張的權利需要建立在相應的在證據基礎之上,建議進行調查相關證據,幫助你爭取法律上的最大利益。具體需要了解案件詳細情況才可能給你專業的意見,如需要法律幫助,可以直接再次進行追問咨詢或者最好攜帶相關資料給我進行詳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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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轉包與違法分包的區分:工程轉包發生在總承包人和轉承包人之間,違法分包發生在總承包人與分包人之間;工程轉包中轉包人與轉承包人不承擔連帶責任,違法分包中承包人與分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工程轉包的對象是工程,違法分包的對象是主體工程外的分部分項工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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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訴訟主體的確定:個體建筑隊涉訴,以個體建筑隊為訴訟主體;建設單位內部部門涉訴,以建設單位為訴訟主體;建設單位分支機構涉訴,以分支機構為訴訟主體,酌情追加建設單位為共同訴訟人;以他人名義進行建筑承包涉訴,以借用人和出借人為共同訴訟人;共同聯合承包涉訴,以共同承包人為共同訴訟人。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睹穹ǖ洹返诎税倭阋粭l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請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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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合同中掛靠人的部分工程款有權追回。施工完畢且驗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價款或者按照實際結算,價款差額不予支付;施工完畢但驗收不合格的經修復驗收合格按照上述辦法結算,經修復驗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畢合同被確認無效的應當停止施工,視已經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據上述辦法結算。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可以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處理:(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二)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無權請求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發包人對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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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發包方的主體資格如下:法人單位、其他組織、公民、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聯營體等,具有獨立財產,能夠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民事主體,都可以成為發包方。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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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總承包三級承包包括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法律依據《建筑法》第二十六條 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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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實際施工人應認定為沒有資質、借用有資質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承包人。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須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同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在核準的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承攬工程,個人沒有資格成為承包人。法律依據《建筑法》第二十六條 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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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超資質承包不可以。承包資質標準分為特級資質標準、一級資質標準、二級資質標準和三級資質標準。不同的施工專業承包資質標準承包的工程范圍不同,資質越高,所能承包的范圍和工程困難程度越高。法律依據:《建筑法》第二十六條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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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1.主體結構施工不得分包,非主體結構工程可以分包;2.分包主體具有相應的資質;3.分包須征得發包人的同意;4.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進行分包。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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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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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包括的內容是:目的、適用范圍、職責、合同的簽訂、合同的變更、解除、合同的履行、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合同的日常管理、考核與獎懲、附則。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條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條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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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組成建筑工程造價的四部分是:1.基本建設工程預算費: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建設期利息;2.工程建設費:建設用地費、項目建設其他費用;3.預備費:基本預備費、價差預備費;4.建筑安裝工程費: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法律依據:《建筑法》第十八條
建筑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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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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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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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招標是指建設單位對擬建的工程發布公告,吸引建設項目的承包單位競爭并從中選擇條件優越者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行為;建筑工程投標是指以建筑產品作為商品、由唯一的賣主設定標招請若干個買主通過秘密報價進行競爭,賣主從中選擇優勝者并與之達成交易協議的行為。法律依據《招標投標法》第十六條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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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裝修合同屬于建設工程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 【承攬合同定義和承攬主要類型】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定義和種類】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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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內部承包協議屬于專屬管轄。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合同與建設工程施工有關,涉及正在施工的不動產,在此過程中產生的糾紛,應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屬于專屬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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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程建設領域的法律、行政法規所設定的行政處罰種類主要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建筑、構筑物和其他設施、責令停業整頓、責令停止執業業務、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同時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許可證、執照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程序》第九條 執法人員對案件進行調查,應當收集以下證據: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只有查證屬實的證據,才能作為處罰的依據。第十條 執法人員詢問當事人及證明人,應當個別進行。詢問應當制作筆錄,筆錄經被詢問人核對無誤后,由被詢問人逐頁在筆錄上簽名或蓋章。如有差錯、遺漏,應當允許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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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承包需要繳納工程結算款1%的個人所得稅;工程結算款0.3‰的印花稅;工程結算款3%的營業稅;營業稅1%、5%或7%的城建稅以及營業稅3%的教育費附加等。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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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可以分包。分包是指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的行為,分包主體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并征得發包人的同意,主體結構施工不得分包、非主體結構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進行分包。法律依據:《建筑法》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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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2、施工現場、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做到特殊工種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5、施工現場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6、施工現場堅決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正常安全運轉。8、安全領導小組對各施工分部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第二百七十條、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百七十九條 、第二百八十一條、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二百八十六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和第五十七條規定了監理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責任 第十四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ㄒ唬┪磳κ┕そM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 ?。ǘ┌l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 ?。ㄈ┦┕挝痪懿徽幕蛘卟煌V故┕?,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ㄋ模┪匆勒辗?、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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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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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違法分包合同無效。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單位的、分包未經建設單位認可的、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均屬于違法分包。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偝邪嘶蛘呖辈?、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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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建筑施工單位的勞務費都包括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計、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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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設項目延期交付違約的計算方法如下: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計算,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約定處理。違約金的計算依據是合同總價。約定的違約金金額一般限于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總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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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質量保證資料是指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反映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實記錄。質量保證資料是否準確、齊全,直接影響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評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維修、加固、改造等。建筑工程質量保證資料需要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幾個部分:一是主體結構技術質量試驗資料,包括道路各層密度(壓實度)試驗、回填土壓實度試驗、混凝土強度試驗、預應力張拉試驗、瀝青混凝土含油量試驗。二是原材料試驗及合格證明文件,包括水泥、鋼材、砂、石、磚、石灰、石灰土中的土、瀝青等原材料試驗資料,計量設備校核資料,各種預制件合格證書及試驗資料,主要外購件合格證。三是工程總體質量綜合試驗資料,包括污水管道閉水試驗,污水廠水滿池試驗、道路彎沉試驗,橋梁靜、動載試驗、熱力管道壓力試驗等。四是隱蔽工程驗收單,凡下道工序覆蓋部分的重要項目都需要隱驗手續。五是工程質量評定單,包括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六是綜合驗收報告,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綜合驗收意見和竣工驗收報告。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 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二) 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三)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四) 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五) 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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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驗收建筑工程質量的要求是: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2、建筑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三條
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設工程質量缺陷,應當承擔過錯責任:
(一)提供的設計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購買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
承包人有過錯的,也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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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 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賬戶;二、支付給承包人的有關人員;三、支付給特定的第三方:1、支付給約定的第三方;2、支付給法定的第三方;3、支付給基于其他因素確定的第三方;四、以房屋抵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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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合同違約金一般寫定為合同標的額的20%,當事人也可以綜合實際損失情況確定;造成的損害比較大時違約金可以適當上浮,但最高不應超過實際損失的30%。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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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合同屬無效的種類如下:1、承包人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單位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2、沒有資質或沒有相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單位名義的。3、必須招標的未進行招投標或中標無效。4、違法分包。5、轉包。法律依據:《建筑法》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第二十九條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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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再發包。建筑工程發包是建設單位將所要進行的建設任務以總承包合同或部分總承包合同的方式發給承包單位的過程,發包可以采用公告或邀請書等方式。法律依據:《建筑法》第十九條建筑工程依法實行招標發包,對不適于招標發包的可以直接發包。第二十條建筑工程實行公開招標的,發包單位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發布招標公告,提供載有招標工程的主要技術要求、主要的合同條款、評標的標準和方法以及開標、評標、定標的程序等內容的招標文件。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開標后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程序對標書進行評價、比較,在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投標者中,擇優選定中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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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看實際情況,有的可賠有的不可賠。一般來說,由于工程范圍的變更(如計劃外的工程,或大規模的工程變更)和施工條件變化引起的索賠,是可以列入利潤的,即有權獲得利潤索賠。對于工程延誤,如果該延誤(或工程暫時停工)是由業主方面的責任發生的則無權要求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第四百二十七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居間報酬的請求權以促成合同成立為條件,不以所促成的合同是否履行為條件,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間的合同因居間服務而成立的,居間人就可以行使居間報酬請求權。 在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中,投標人對招標人的招標信息和情況很難詳細了解,這時引進專業的居間人代理進行招投標或者協助進行投標相關事宜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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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合同擔保保證協議書包含以下內容:保證人的姓名、聯系方式、住址等,對工程合同自愿提供擔保的保證事由,對稅費,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違約,債務的約定,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和經濟償付的保證責任,保證人一次向分公司繳納保證金等內容。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條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第六百八十五條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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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重新申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流程如下:建設單位攜帶申請表、立項批文和投資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用地許可證、規劃許可證、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準予許可的在1日內制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在10日內送達申請人。法律依據《建筑法》第七條 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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