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恐怖組織罪的主體與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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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并且,探望權之行使不以承擔撫養費和未再婚為前提。可見,探望權之權利主體系非直接撫養子女之父或母;直接撫養方則為探望權之義務主體,應協助探望權人行使探望權。此外,根據探望權之立法旨趣,法院賦予離婚后父母一方以探望權,其根本目的在于實現子女之最大利益。一言以蔽之,探望權制度之設立是以保護未成年子女權益為最終目標。遺憾的是,民法典在規定父母之探望權時,未從被探望子女角度作出相應規定。由此,本應成為探望權主體之一的子女在現行立法中只是一個任人擺布的客體。同時,立法與司法實踐亦亟需對未成年子女之探望權利予以特別關注。那么探望權主體范圍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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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代位權客體的規定,代位權中如何確定訴訟請求數額 一、債權人代位權客體的規定 在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中,代位權的客體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這是對代位權客體的主體方面的限定。對債權人的債權沒有此種要求。首先可以確定的是,代位權訴訟請求的數額不能超過次債務人對債務人所負的債務數額總額。這對債權人代位權訴訟的訴訟標的大小有著直接影響。這樣,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積極性將大受影響,不利于代位權制度發揮應有的作用。那么債權人代位權客體的規定,代位權中如何確定訴訟請求數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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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精神損害賠償的主體1、自然人因侵權行為致死或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遺體遭受侵害的應由死者配偶、父母和子女享有請求權。對“非財產上損害”給予金錢賠償在填補損害的功能以外還具有對其行為的懲罰功能對當事人利益的調整功能等。由此決定了精神損害賠償的制度具有限定主義的特征。限定主義理論將“非財產上損害”的賠償范圍在主體上限于自然人在客體上限于人格權益和身份權益體現了現代社會以人為本的基本價值觀念。那么精神損害賠償的主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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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證人預先追償權的客體保證人預先追償權的客體,應是保證責任的數額,不僅包括其擔保的主債權數額,也包括其擔保的主債權的附屬權利,如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經臨時接管人、債務人、債權人會議確認無異議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即為確定。保證人行使預先追償權的方式保證人行使預先追償權的方式,只能是將保證責任的數額作為一般債權向人民法院申報,參加破產分配。保證人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數額,并提交相應的證據。那么保證人預先追償的行使主體和客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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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法律關系客體是什么作為客體的行為特指能滿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通常也稱給付。行為主要是債這一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因為債權是請求權,債權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請求債務人為給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對債務人的物或其他財產直接加以支配。法律關系的客體,又稱權利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指向的對象。在現實生活中,由于人們在物質和精神上的需要是多方的,因而法律關系的客體也是多種多樣的。但一般來說,法律律關系的客體包括物、非物質財富種行為結果三類。那么債權法律關系客體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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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因管理民事法律關系作為民事法律關系之一,其客體是本人的財產。如果沒有本人的財產,無因管理民事法律關系因沒有具體目標而不能落實,從而失去其存在的意義。具體地說,無因管理民事法律關系不僅可以發生在公民與公民、法人與法人之間,而且可以發生在公民與法人相互之間,以及公民、法人與國家之間。當然,這并不意味著無因管理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毫無限制,作為無因管理民事法律關系的一方主體的管理人必須有行為能力。因為管理人必須要有為他人謀利益的意思,而無行為能力人不可能有意思能力,所以不能成為無因管理民事法律關系中的管理人。那么無因管理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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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尋釁滋事罪的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破壞社會秩序的危害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其行為沒有明確的時間要求。破壞選舉罪要求行為人的行為必須發生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可見,尋釁滋事罪的犯罪手段相對而言,較為單一,主要表現為暴力,破壞選舉罪的犯罪手段則較為多樣化。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秩序,即人們遵守共同生產規則而形成的正常秩序。破壞選舉罪侵犯的客體為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及國家的選舉制度。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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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當得利的主體、客體以及內容有哪些主體:在不當得利之債中,不當得利人為債務人,負與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遭受損失的人為債權人,他享有不當得利返還以及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債權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所得的不當利益。當利益不存在時,有權要求返還價金。那么不當得利的主體,客體以及內容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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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肇事罪主體范圍是什么交通肇事罪的主體包括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及直接操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直接操縱交通設施的業務人員、直接領導指揮交通運輸活動的領導指揮人員、交通運輸安全的管理人員。還包括非交通運輸人員,即無合法手續或暫時無合法手續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非機動交通工具運輸人員和行人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構成本罪。但是非航空人員、鐵路職工造成重大飛行事故和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的受本罪調整。那么交通肇事罪主體范圍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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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虐待部屬罪怎么構成的1、我國虐待部屬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包括:主體為特殊主體,即處于領導崗位的軍職人員;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侵犯的客體是我軍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軍人之間的相互關系;客觀方面則表現為軍職人員濫用職權,對部屬進行虐待,情節惡劣,因而致人重傷或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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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因管理主體要件是什么無因管理的要件有三:即為他人管理事務;有為他人謀利益的意思;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無因管理之事務,可以是有關財產的事項,也可以是非財產的事項,但應當是適宜成為債的客體的事務。如將自己的事務誤認為他人的事務而管理,即使目的是為他人避免損失,也不能構成無因管理。在此例中,甲的行為目的雖然是為了防止火蔓延到甲家,但其去乙家撲滅大火的行為則屬于為了乙的利益,因此仍屬無因管理。甲的行為雖然沒有使乙得到利益,但仍構成無因管理。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是無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條件。那么無因管理主體要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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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主體方面的限制有哪些主體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條規定了合同債權可以轉讓,但沒有對轉讓主體進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為:債權人不論性質如何,形式怎樣,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處置債權。債權轉讓不論主體、客體,還是內容、形式均應受到限制。但合同債權的客體主要是行為,即債務人應為的特定行為。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何種債權禁止讓與,所以,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關于債權禁止讓與的規定。轉讓通知應送達對方當事人。那么債權轉讓主體方面的限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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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探望權的主體范圍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夫妻離婚后,若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直接撫養方成為親權之主要擔當人,取得直接撫養權。并且,探望權之行使不以承擔撫養費和未再婚為前提。此外,根據探望權之立法旨趣,法院賦予離婚后父母一方以探望權,其根本目的在于實現子女之最大利益。探望權之行使應出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發展之考慮,而非以父母利益為出發點。一言以蔽之,探望權制度之設立是以保護未成年子女權益為最終目標。由此,本應成為探望權主體之一的子女在現行立法中只是一個任人擺布的客體。那么探望權的主體范圍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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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間借貸的主體和客體的關系和義務是什么民間借貸的主體主要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但許多情況下還有其他關聯人參與,如擔保人、居間人、介紹人、見證人等,這些關聯人因行為性質和法律地位不同,權利義務也各不相同。保證人有可能兼居間人、介紹人、見證人,但主要的身份是擔保人,他不是民間借貸的當事人,而是保證關系中的當事人,主要任務是在借款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按照約定履行代償債務義務。因此,介紹人和見證人一般不用承擔還款責任。民間借貸的見證大致有兩種情況:一是雙方當事人交接借款時請見證人親眼見證,而是請見證人在借據上簽名。那么民間借貸的主體和客體的關系和義務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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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之代位權的客體要件是什么債之代位權的客體為債務人之權利,毫無疑問。所謂專屬權,眾所周知是一種屬于特定主體享有并不能轉移的權利。也正是由于這一點,才使它被排除在債的代位權的客體范圍外。值得注重的是,債權人代位權之客體為債務人的權利,因此僅為權利內容的一項權能,債權人不能代位行使。因為債權人代位權的客體為債務人享有的一項權利的整體而非一項權能。同時在此情況下該房屋仍處于債務人的控制支配下,是其行使所有權的一種方式,不能說債務人怠于行使其權利。當然,當債務人表示接受遺贈后,接受遺贈財產則可由債權人代位行使。那么債之代位權的客體要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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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供暖項目 和解期就送錦旗了 領導反饋由于元甲的介入讓業主養成了日后繳費的習慣,剩余的數據陸續出了全額判決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是《中國交通事故律師辦案指引》的出版單位。這部書既是元甲在交通領域16年辦案經驗的精華沉淀,也是國內辦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標準指南。以下是發布會上原全國人大法工委領導的評價發言??